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局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做到审批程序严格、规范,隐患整改彻底,有效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按照《迪庆州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规定》,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对检查流于形式、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依法加强行政审批。要始终做到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对建设项目的 “三同时”管理,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从源头上消除因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不完备造成的危害,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工程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而造成的额外投入,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即: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的不放过;对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对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坚持标准,严格执法,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从生产环节和岗位的标准化抓起,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