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负担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文件的通知》(迪发改收费〔2014〕29号)精神,我们依法对全县的经营性收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
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一是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行政审批前置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三是依托行政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含政府部门指定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收费);四是具有垄断性、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取缔各种乱收费。对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等其他机构办理收取费用、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以及其他乱收费的行为一律取缔。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取消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不合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垄断性、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纳入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已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次经营服务收费涉及8个相关部门,37个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