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2014年10月15日包成全副局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带头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安全生产法律专题。
会议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执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逐步好转,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到位。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全力义务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这九项基本法律制度,涵盖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社会关系和主要法律问题。
包成全同志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