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清理过期矿业权规范登记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当前存在的部分探矿权、采矿权过期后未依法依规申请延续或者注销等问题,我局对我县现有15个采矿权企业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工作,经审查后通知5家已经过期的采矿权人,要求企业按过期原因真实填写《过期省级发证采矿权核实表》,目前已完成4家采矿权人的核实工作。下一步将开展上报过期原因和我县77个探矿权综合调查表的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