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工程。以“就业援助月”、“农民返乡就业”等活动为平台,为求职者提供近1600余个岗位,求职登记4600余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1530人。二是开发工程。与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相结合,开发公益性岗位120个,安置困难人员就业122人。三是创业工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2户,密集型小企业2户,带动就业近800余人。四是回引工程。通过劳务对接、困难帮扶等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1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