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建塘镇硕多岗河红坡村段河道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8224160
联系人:赵*艳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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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塘镇硕多岗河红坡村段河道治理建设项目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红坡村委会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 |
云南德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总长4.54km,两岸治理堤防长度7.78km,其中:左岸治理堤防长度3.83km,右岸治理堤防长度3.95km,新建排水沟7.78km,新建穿堤涵洞8座;新建排涝口31座,其他附属建筑工程(亲水平台28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231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89.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01%。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扬尘产生量与施工范围、方式方法、空气干湿度、气象等诸多因素有关。 施工机械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项目区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原材料堆放处采取防尘网等措施。混凝土搅拌系统加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②分段进行施工,夜间不施工,临近居民点的施工场地现场设置2.5m高的围挡,减小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 ③晴天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采用洒水降尘软管,降低扬尘产生; ④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⑤车辆运输时应限速行驶、及时进行清洗,保持路面清洁,对路面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封闭堆存运输等措施,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⑥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产生。 该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项目周围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围堰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①施工生产区设置1个2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②施工工段围堰末端设置2m3沉砂池对围堰内渗水沉淀后,使用抽水泵将渗水抽排;③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废水均达到有效处置,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类交通运输车辆;二是施工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器具等。交通运输噪声呈带状间歇影响;施工机械噪声较为集中和连续。噪声强度在70~90dB(A),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尤其注重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降噪、防噪,具体措施如下: ①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地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③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需将施工计划提前告知周边环境敏感居民,并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获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机修废机油。 ①土石方:项目共计开挖土石方19.88万m3(含表土剥离4.12万m3),回填土石方19.88万m3(含绿化回覆4.12万m3),项目土石方全部回填,综合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 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委会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④机修废机油:施工设备委托合法的专业修理厂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修理厂进行妥善处置,不在施工场地暂存。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方式,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本工程施工生态影响的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期工程占地、施工活动干扰、环境条件改变等对物种、种群、生物群落、生境、生态系统以及自然景观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保护现有森林植被,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复土、还林。 ③坚决制止评价区森林资源的滥砍乱伐、过量采伐、毁林开荒等不良现象发生,保护现有森林。 ④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征地范围内活动,减轻非施工因素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占用。 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项目区绿化和生态恢复应选用本地易成活物种,除草本植物外,增加沙棘、绿篱等本地灌木种类,有效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 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若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向林业部门汇报,经批准后,采取保护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⑦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⑧恢复措施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已有的保护措施进行,加强植草护坡工程中的草植管理,确保其成活率。下阶段防护堤将结合区域地形地貌、防洪需求征地、环保、工程安全等因素综合比选,进一步优化设计,充分考虑生态效应。 ⑨建设单位应按照《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的要求,编制草原植被恢复方案,施工前应取得县级以上草原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⑩项目占用内陆滩涂(湿地),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 ⑪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用草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过程选用本地易成活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2)生态恢复措施 恢复措施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已有的保护措施进行,加强植草护坡工程中的草植管理,确保其成活率。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②施工场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优先避让评价区内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 ③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正午及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等。 ④在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涉水工程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以减轻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②施工围堰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渗水,用泵抽排至临时沉淀池对其进行沉淀处理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减少泥沙排放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③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酷渔滥捕现象,使鱼类资源不要受到严重的人为影响。 本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明显影响,不会造成区域物种灭绝,植被恢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本土物种避免造成新增外来物种入侵,对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污染类影响分析 河道治理工程完工后,可充分发挥防洪效益,由当地水务局对水利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并优化调度运行,避免上下游用水、防洪矛盾,通过对硕多岗河的治理改善本身及周围地区的环境,建成硕多岗河较完整的防洪体系,工程竣工后无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工程运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本工程不涉及河床内部清淤施工,仅为堤防、护岸建设,治理工程建成后不改变河床原来状态,对河流的水生鱼类、两栖爬行动物的影响较小; (2)治理工程建成后,河道周边临时用作施工的场所将采取一定的绿化工作,并逐步恢复原有生态系统,待治理工程所涉及的区域植被恢复后,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3)工程采用格宾石笼+植草护脚护岸,格宾石笼具有高空隙率和高透水性,对周围牧草地、滩涂地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