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规范金沙江沿线渡口船舶废机油管理,近期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开展船舶废机油管理排查,并联合迪庆州交通局海事处就金沙江沿线渡口船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
排查以现场查看和询访船主的方式开展,排查了上江乡、金江镇、三坝乡16个渡口30艘渡船,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就废机油规范收集、贮存、台账建立等统一监管事宜进行了讨论。
期间,召集31名船主在金江镇召开了金沙江沿线渡口船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会议。重点就船舶安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日常收集、贮存、自行利用、委托处置工作进行现场讲解和指导,并强调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追责,明确要求各船主担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严禁违法违规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会上,发放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告知书31份,用以指导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船主签订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承诺书31份,引导船主自发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
排查和宣传教育与业务指导结合的方式,更好地向各船主传达了“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原则,进一步消除危险废物自主管理盲点,带动产废主体自行参与危废防治工作、主动防治污染,强化共防共治危险废物污染的社会责任感,保护好身边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