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0152862918/202500609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5-10-31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汇总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31 11:47     浏览次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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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汇总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9)与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在违法案件调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与乡镇人民政府在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经费自理人员1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4离休0人,退休12)。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依法行政

1.自然资源执法平台系统填报情况。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工作,在加强日常检查和立案查处的同时,积极做好执法成果数据填报工作。一是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日常执法活动进行填报,并及时进行自我检查和梳理,一旦发现问题,主动与技术人员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二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将日常检查成果录入平台;三是严格按照培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及系统填报要求,对下发卫片图斑信息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核实,经过研判后实事求是进行填报,做到无谎报、无瞒报。

2.自然资源领域卫片执行情况。截至2024年11月8日,香格里拉市共下发2024年土地卫片图斑406块图斑,耕地面积217.23亩,图斑已全部完成判定。判定合法图斑0宗,耕地面积0亩;判定其他图斑145宗,耕地面积110.36亩;判定违法图斑261宗,耕地面积106.87亩。其中判定新增非农违法用地图斑125宗,耕地面积50.07亩,现已整改5宗,整改面积为1.39亩。

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情况。2024年7月20日至今,我局工作人员在建塘镇城镇开发边界线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着力消除执法动态巡查盲区。在此次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76台次,执法人员出动424人次,在建塘镇城镇边界线内开展巡查工作,城区范围内共摸底排查疑似违法建筑157宗,其中,建塘镇巡查范围内31宗,涉及建塘镇审批的18宗,批建不符的18宗,城区范围内126宗。通过开展此次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住香格里拉市城区范围内未批先建、偷建、抢建等违法行为,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4.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图斑整改情况。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我市巡视过程中提出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其中涉及我市2018年至2022年未完成整改的卫片图斑总面积1513亩,当前按照阶段性计划,已如期完成第一阶段于2023年5月25日要求整改的815.59亩,第二阶段要求完成的697.41亩,现已完成221.77亩,剩余违法图斑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

5.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自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狠抓落实,全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全局上下勠力同心,重拳出击,坚持与自然资源管控工作相结合,强力推进全局的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整改提升。

6.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根据1月17日省级核定的最终问题清单,全市涉及具体3个大类4个小类问题共计265个,涉及耕地面积1363.92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7个,整改面积1332.87亩,整改率93.21%。其中省级自行排查问题202宗,现已完成整改及完成阶段性整改问题202宗;审计指出问题27宗,现已整改完成16宗;2019年以来的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36宗,根据上级部门整改要求,现已完成整改31宗。

(二)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

一是深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谋划香格里拉新蓝图,2024年5月,《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目前正开展老城区1个详规单元及乡镇11个单元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10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稿编制,乡镇及部门意见征求、听证会、人大审议及公示工作。

二是全市60个行政村已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及省级入库工作。

三是协助香格里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开展会议筹备工作,2024年共计召开了4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共审议了44项议题,为努力实现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城乡规划民主、科学决策,提高规划决策的透明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与业务支持

四是规范规划方案审查、复核 。共完成《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香格里拉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等9个规划方案初审;完成迪庆消防救援支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的规划复核。完成迪庆消防救援支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的规划复核。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1.耕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下达全市的耕地保护目标为31.1873万亩;参考州级预考核有关考核计算方法,目前全市实有耕地保有量31.6477万亩,生态退耕54亩,共计超出保护目标4658.58亩。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5.09万亩;参考州级预考核有关考核计算方法,目前2023年末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总面积为25.6931万亩,较25.09万亩上级下达保护红线高出6033亩。

3.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12024年耕地流出摸排整改情况

我市2024年耕地流出共计摸排耕地流出面积1248.47亩,确定整改规模455.7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流出面积311.24亩,确定整改4.17亩;一般耕地流出面积937.23亩,确定整改451.59亩(就地恢复2.41亩,异地补足449.18亩)。截至2024年117日,我市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完成378.21亩,整改完成比例82.98%。若省级下发耕地体检图斑全部被部级提取的情况,极有可能直接判定为耕地流出,预判流出耕地6831亩,2024年末耕地保有量将保护目标27亩。

2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整改情况

省级下发我市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5107.96亩,各乡(镇)摸排后确认整改面积50.27亩,整改比例0.98%,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5.17亩,一般耕地5.1亩;现状为耕地面积164.5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7.07亩,一般耕地17.52亩;确定不整改面积4893.0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145.71亩,一般耕地747.38亩。截至2024年10月8日,我市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完成37.71亩,整改完成比例75.00%。

(四)做好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保障和服务

1.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共受理规划许可295件,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5876。接待来访群众8000人次,开具不动产查询证明7870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网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278宗。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共提供上门服务7次。

2.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2024年底,我局在州级的指导下开展了首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及转移登记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在今年11月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林草局也专题研究了林权登记档案的移交及数据不匹配等问题及下一步的解决方案;同时我市在州局领导下在金江镇及三坝乡开展了农村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待下一步水库搬迁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将统一部署开展登记发证工作。

3.组织变更调查,严格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季度国土监测调查,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中。严格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测绘行业管理台账,强化地理信息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对我市测绘行业的有效监管。

4.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问题处置。把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工作专班,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按照“优化程序、先易后难、集中办理、稳妥推进”的要求,多部门共同探索破解办法,在不违反不动产登记原则和规程的前提下,逐件落实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妥善解决土地、房屋分散登记。

(五)持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

1.开展矿业权登记管理及三级联网报件工作。

规范我市矿业权报件管理,上半年共计受理6个探、采矿权联网报件审批工作,同时利用智能审批系统,完成了若干项目的矿压初步查询,出具了30份矿压查询报告。完成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卡拉山普通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配号工作、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南当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拟新立采矿权配号工作。

2.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填报

完成2024年度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探矿权公示19个,采矿权公示9个,公示进度100%。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异常名录共0个。督促矿权人完成2023年度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填报工作,共涉及金属采矿权4家。完成我市14个采矿权储量年度报告的填报。

3.有序开展全市非金属采矿权整改工作。

本年度已完成29个矿权历史消耗资源量评估工作,评估金额为1900万元,目前向税务部门推送1家资源量收益,推送金额为164.826万元

二类矿权整改方面。截至目前,共有9宗矿权顺利通过全市各有关部门新立矿业权联勘联审及综合评估工作,具备地质勘查条件,现已进场开展调查工作。

4.扎实开展矿山巡视巡查工作,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巡查整治工作,截至2024年10月18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共计开展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巡查4次,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48人次。涉及矿山及私挖乱采点54家次,下达停产通知4份,约谈矿山企业1家,制止查处私挖乱采案件33起,立案查处矿山企业4家,下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6份。

2)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每到节假日与重要时间节点及防火防汛关键时期,下发安全生产通知到各企业处,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024年以来已向矿山企业下达安全生产相关通知5份,下达地质灾害风险预警9次。

5.矿产卫片图斑整改情况。

针对矿产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本年度,香格里拉市共收到矿产卫片图斑25宗,包括2023年第四季度图斑12宗及2024年第一季度图斑13宗。现该25宗卫片图斑均已完成整改上报。同时后续我局多次对私挖乱采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实地核查。同时根据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视频会议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于2024年5月7日完成对我局负责的三个点位整改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

6.根据工作部署,倡导企业建设绿色矿山。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4〕53号)要求,2023年上半年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绿色矿山遴选申报工作,5月31日前通过州、市自然资源局预审核,委托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编制并上传了《云南省省级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目前红山铜矿通过州、市自然资源局及专家组第三方材料核查与实地评估。

(六)落实汛期及地质灾害防治

1.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1)印发实施《香格里拉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2)严格实行“1262”预警响应机制,进一步落实县市包乡镇、乡镇包村、包点、包户及包保户;

2.加强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1)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排查整治工作。借助技术单位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专家力量组成多个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组,通过实地查看、数据分析、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过程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增强部门联动,由地方乡镇、村组、乡镇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隐患点全覆盖排查,由应急、水务、交通运输、住建、文化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重要交通干线、重点矿山、水库电站、旅游景点、城镇建成区周边河道、山坡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2)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巡排查工作。汛前,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识别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为后续的防治工作提供依据。汛期结束后,主要以自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调查为主,优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3.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制定《香格里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此外,通过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4.加强监测预警与信息共享。2024年新增安装40个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共185套设备已全上线汛期全市840台监测预警设备,实时在线率为98%,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及时获取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同时,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微信群下发极端天气预警通知,提醒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隐患点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汛期以来,我市共发布了13轮强降雨预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汛情形势,持续调度部署全市防范应对工作。全市各级防指全面进入迎战状态,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到岗值守,及时发布通知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小洪水预警等预警预报信息。

5.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今年通过“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地质灾害宣传画(手册)300余。同时,加强对业务培训,提高群测群防员的专业技能和应对能力,5月15日—21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2024年乡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业务知识培训,完成培训9个乡镇242名群测群防员。

6.加强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1)香格里拉市洛吉乡“4.09”地震后,经调查单位现场核实和专家论证意见,将洛吉乡政府农贸市场滑坡、松坪子崩塌、洛吉完小滑坡三个隐患点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完成公示,同时上传系统纳入隐患点管理并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这三个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通过总承包(EPC)模式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并于7月份开工。(2)完成6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招投标,5个项目已开工,力求通过治理工程有效保护地质灾害危害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物质财产、居民住宅、交通、水利、农田等设施。

7.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四级书记防汛责任,各部门、各乡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要求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果断采取措施撤离危险区域群众,有序组织应急抢险。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8.固投任务完成情况。香格里拉市三坝乡江边村岩美支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总投资600该项目于9月开工并建库入统,截至10月31日完成投资282万元。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桥头村五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总投资为580万,该项目已开工并于11月建库入统。

(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1.项目实施情况。

此前通过跨省指标交易中央累计下达到位资金共计6.17亿元,2024年5月完成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后又下达了2020年任务剩余的30%资金5220万元及自然资源部认定超额完成的415亩1.245亿元,共计创收7.94亿元;

2.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全市涉及增减挂钩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问题18.01亩,其中部最终核查跨省调剂项目扣除图斑面积为4.67亩,经实地核查实地为耕地的有4.14亩,农村道路0.0105亩,公路用地0.2625亩,居民点5.565亩,设施农用地0.9030亩,物流仓储用地2.4630亩;

目前“非农化”“非粮化”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八)补充耕地项目后备资源排查工作推进情况

为保证我市精准扶贫后续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用地,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通过两空间数据筛选核查及实地踏勘,我局初步选定在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团结村民委员会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类型为香格里拉市级投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154.9345公顷,建设规模为73.0075公顷,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推进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上江乡福库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自检自查初验工作,可研备案的建设规模为245.6927公顷,总投资842.78万元。预计新增耕地2.6785公顷,新增耕地率1.09%,耕地质量评价报告已完成,项目存在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工。

(十)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1.加强用地审批全流程监管。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初期选址阶段就配合项目业主单位查询项目用地地类性质,如项目用地涉及相关限制性因素我局都要求项目业主方尽量避让或重新选址;在报批过程中也为业主方提供政策讲解、梳理报批通道。截至202411月7日,共计查询永久基本农田300余份。二是严格审查设施农用地备案,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进行备案。截至2024年11月7日,共计备案设施农用地160余宗。三是截至目前,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边防检查站)、砌修塘光伏项目一、二期、三岔河水库正在组件上报;香乡公路组件已完成,待林草地批复后可组件上报。剩余重点建设项目香格里拉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香格里拉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目前省规划院已审查完成,已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安排上会审查(以上两个方案包括池古工业园区、小中甸公铁联运、正大矿泉水、阿布吉景区集体部分)。开发区第一中学、金江医院、殡仪馆已取得用地批复,孜尼变电站、雷达监测站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待领取用地批复。

2.加快土地供应,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为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相关工作的要求,对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2024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香格里拉市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行动方案2024)》通知。2024年3月5日,市政府还召开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题会议,要求严格坚持“全面清理、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制定了“一地一策”化解措施,认真分析原因,确定化解处置措施,具体处置进展如下

12024年至今组织供地方案25宗,面积共计52.0751公顷(781.1265亩)。

2)截至11月上旬已处置的批而未供土地共21宗,面积共计45.2561公顷(678.8415亩),其中划拨用地共19宗,面积共计41.6498公顷(624.747亩),出让用地共计2宗,面积为3.6063公顷(54.0945亩)。

31宗出让土地,面积共计19.41亩正在进行出让挂牌公示,后续待成交公示结束签订出让合同。

4目前正在组织开展供地前期手续的地块共5宗,面积共计167.082亩。

3.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2024年香格里拉市闲置土地7宗,共计45.54亩,按照省级年度目标任务处置率不低于35%要求,本年度应完成处置15.94亩。目前已动工建设两宗16.71亩,已于10月18日录入系统通过审核核减面积,处置率已达36.7%,已提前完成本年度任务量。

4.开展土地动态巡查

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依托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做好供应地块从出让金缴纳、交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程监测监管,对已供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定期开展实地巡查,2024年至今完成巡查32次。

5.做好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工作。

根据土地用途变更相关要求,结合用地户的变更申请进行规划审查,经报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共22宗,面积共计5.9051公顷(88.5765亩)。

6.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3〕969号)文件要求,已完成市级成果编制、意见征询、成果听证等工作,2024年4月23日并通过了省级专家组评审验收,技术承担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 对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最终结果于2024年6月30日在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实施。

2025年,我局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主线,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摸清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基础家底,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加大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主动服务,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加快项目审批,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矿政管理工作。以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态度,在思想上提高站位,在学习上学深悟透,在作风上务实担当,在工作上再添措施,以新时期自然资源系统的良好风貌和奋斗姿态,奋力谱写香格里拉“十四五”追赶超越新篇章。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891942.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54246.13,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696.19,占总收入的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148847.52元,下降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148843.71元,下降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81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929,687.87。其中:基本支出22852330.35,占总支出的24.8%;项目支出65077357.52,占总支出的75.2%;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351171.82元,下降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0917.55元,增长4%;项目支出减少39230351.81元,下降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4,204.1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69924.15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2406.2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77357.5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157,153.35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经费1,3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

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经费3425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建设与利用支出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4,452,156.52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52,448.1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与上年相比减少26435659.67元,下降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124.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5.教育(类)支0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708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039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17715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73848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2,29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23375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39,64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00元,增长18%原因为下乡次数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决算为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决算为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决算为39,640.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决算为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元,增长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00元,增长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下降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支出决算为3964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00元,增长18%原因为:下乡次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元,决算为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元,决算为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000,决算为3964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元,决算为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00,增长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359.19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406.20元比上年164450.65,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日常运行开支如办公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3935026.75元,其中,流动资产1128476.78元,固定资产2642611.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元,在建工程00元,无形资产7651.42元(净值),其他资产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处置车辆00辆,账面原值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项,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元;出租房屋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7,813.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7,813.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813.0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663.0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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