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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0152862918/202300374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3-10-19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布时间:2023-10-19 11:51     浏览次数: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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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 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 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 统一领导和管理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16)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 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 有关职责分工。

 

(19) 与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在违法案件调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与乡镇人民政府在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党组议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从严落实“五个第一”机制争创践行治藏方略五个模范机关,贯彻落实学习长效机制,加强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共开展各类学习10余次,通过学习不所提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素质与能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机关支部跟进学,全局干部职工覆盖学,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最新会议精神和本行业、系统部署要求;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2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到人,明确股室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谈话,推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常态化;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始终坚持单位部门系统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及网宣员、网评员,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做好网评撰写及网络舆论引导及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征订党报党刊、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丰富主流意识形态;

四是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就土地纠纷、矿权纠纷、工程纠纷等突出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化解,并对照《香格里拉市风险隐患责任清单》,推进排查化解稳控工作。2022年实地处理自然资源权属纠纷60余起,开展相关土地法治宣传教育3次,发放相关宣传教育读本300余册。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平台系统填报。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将日常检查成果录入平台。严格按照培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及系统填报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对下发图斑信息与实地情况开展调查、走访、核实,经过研判后实事求是进行填报。做到无谎报、无瞒报。。

二是自然资源领域调查监测执行情况。通过年度卫片、季度卫片排查、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都土地例行督察及日常巡查工作,对香格里拉市境内发现的集体土地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组织人员到相关地点进行核查,到实地查看用地情况,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询问笔录,下达了义务告知书、期限整改告知书等,收集相关资料,执法信息系统上报相关核查情况。出动人员70人次,下达相关文书62份,制止并恢复原貌7宗,督促完善用地手续7宗,处于监测状态32宗。

三是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2019年8月22日上级下发疑似图斑、香格里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工作,发现三起疑似违建别墅问题,3宗均已整改完成。我局结合上级下发图斑、信访件、举报线索及日常巡查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暂未 发现疑似违建别墅违法问题。

(三)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

一是认真试划“三区三线”,构建香格里拉空间规划底图。根据市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高质量开展香格里拉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试划工作,通过多轮收集整理重点建设项目,在满足“三线”试划要求的前提下预留足够空间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是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谋划香格里拉新蓝图。根据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体系要求,编制了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支撑性12个专题。目前《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文本、说明书均完成初稿编制;12个专题已完成市级部门意见征询、部门联审工作,其中“双评价双评估”、村庄布局布点等专题已完成州级、省级审查工作;

三是扎实为民办实事,稳步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2021年规划编制任务21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两图一书一表一民约”规划草案及村民读本编制,完成率100%,完成县(市)级审查,同步在系统完成录入。计划11月30日前完成村民决议,力争12月30日前完成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及市政府审批、备案入库。

四是把好用地审批关,确保用地管理工作做实做细。2022年完成用地查询57件,回复用地查询意见57份,生态保护红线及用地查询216件。完成香格里拉市纳帕海环湖生态隔离带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发放。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旅游文化航道建设项目迪庆段,35KV孜尼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220KV白塔输变电工程3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已上报州级。

五是规范规划方案审查、复核,强化规划引领。2022年共完成个47建设项目规划初审,完成7个项目规划复核工作,共计召开了6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共审议了38项议题。完成迪庆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中共迪庆州委党校校园迁建、香格里拉民族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等31个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一是落实耕地保有量指标。根据《迪庆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州级下达香格里拉市耕地保护面积为20500公顷。

根据香格里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最新成果,香格里拉市耕地面积共计21483.90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指标。

二是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据《迪庆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州级下达香格里拉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100公顷,截至目前,香格里拉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111.4248公顷(我市原有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为16111.25公顷,0.1748公顷为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地块),满足上级下达指标。

三是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香乡公路、虎中路、新香维公路均已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完成2022年第二批次及2022年第三批次耕地占补平衡。

(五)做好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保障和服务。

一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开展香格里拉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平衡表编制工作。目前香格里拉市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值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正在开展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涉及富集区香格里拉市内生产矿山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相关资产清查;

二是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共受理规划许可870件,不动产登记业务总登簿6151宗,总颁发不动产证书2572本。不动产抵押登记1667本,接待来访群众21100人次,开具不动产查询证明19000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网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32宗。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共提供上门服务13次;

三是全面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2022年5月,市“三调”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得到验收专家组评价。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共包括湿地、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与其他土地9种一级地类。全市共辖4镇7乡,全市国土调查总面积为1141832.37公顷。同年7月将香格里拉市“三调”成果向全社会公布,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将“三调”成果作为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同时积极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四是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测绘行业管理台账,强化地理信息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对我市测绘行业的有效监管。提升应急测绘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对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基站故障检查3次;

五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问题处置。通过实地调查、信访统计等多种方式综合统计香格里拉市共有历史遗留问题小区36个,涉及1324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化解的有35个小区,涉及1308户;未化解的有1个小区,涉及16户。化解率达到98.7%。未化解的1个小区计划在11月底内化解,完成国家要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内清零的工作总目标。

(六)持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开展矿业权登记管理及三级联网报件工作。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文件精神。严格矿业权审批报件制度,严格规范矿业权相关审批事项。2022年共计受理2家采矿权,7家探矿权的联网报件审批工作,同时完成了若干项目的矿产资源初步查询,出具了10余份矿压查询报告;

二是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填报。全面完成2022年度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探矿权公示11个,采矿权公示10个。

三是持续推进香市四轮矿规编制工作。本年度,完成香格里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并已通过省、州级评审,待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后实施。

四是以整顿规范为抓手,全力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加强执法监察和处置力度。上半年,共参与开展了三次全市矿山巡查工作。对上级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判定图斑性质,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数据成果进行上报审核;多次对私挖乱采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实地核查。共下发1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采矿证过期通知书。

五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各矿山企业下发安全生产通知,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已下发14份安全生产通知,与11家矿山企业签署《香格里拉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22年)》。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相关企业下达停工、整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做好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同时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六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市共涉及7个金矿矿权,均为探矿权,除一家已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外,其余矿权因政策性原因均已过期,实地检查未发现有“洗洞”盗采迹象。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我市查获一起非法盗采金矿案件,经调查,相关违法矿产品来自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九龙村,现场已形成坑道,存在安全隐患。经请示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我局已完成盗采点坑道的封堵工作,设立警示牌,并函告当地乡政府加强监管。相关案件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在准备移送起诉阶段。

七是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和分类处置工作。对全市过期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摸清每个过期矿业权基本情况、勘查开采现状、过期原因和存在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分类处置、依法办理”的原则,分门别类地提出处理意见,通过限期办理延续登记、依法注销等方式,对过期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数据库,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监管程序,全面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目前,我局已完成过期矿业权的最终核实,并将已自行废止的3家采矿权,18家探矿权名录上报州局进行公告。

(七)落实汛期及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通知,汛期前我市成立了汛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境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编制了《2022年香格里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并实施,明确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的处置办法;实行24小时值班值。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局启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全员参与,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

二是加强巡查、排查,严格落实预警监测。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在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开展专项排查。对在建矿山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排查尾矿库、塌陷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2022年,我局安排了22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对全市2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在地质灾害隐患较大的点安装90套监测预警设备;增强部门联动,我局与市气象局成立联动机制,并将222名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列为气象监测员,气象局把天气预报实时发送至所有监测人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及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相关人员手机上,为监测预警提供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累计派出95组专家组、354人次,排查隐患点402个;开展专项排查。对两路建设指挥部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规范弃土弃渣堆放点,限时整改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在建矿山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排查尾矿库、塌陷区。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2022年5月16日起,我局成立工作专班,赴全市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指挥组织、协调、保障能力。同时,组织地质灾害专家对全市乡镇自然资源分管人员、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讲、教育,培训,向居民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居民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避险能力。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是推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完成香格里拉市2021年青藏高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编制《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年度)》,并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工作;配合开展了香格里拉市废弃露天矿山图斑核查工作,查明废弃露天矿山图斑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及归属,核查成果通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告,为全市部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编制矿山生态修复规划提供决策支撑。

(八)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一是用地保障提质增效,积极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完成开发区龙洞河至木碧湾片区(拉玛落)骨干供水工程、迪庆州传染病医院、纳帕海防洪隧洞工程、香格里拉市公益性公墓、德钦林业保障性住房等5个重点建设项目土地报批工作;正在开展香格里拉市殡仪馆、虎中路等10个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用地报批,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上半年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上图入库共计80宗,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工作62宗;完成东外环二期及纳帕海防洪隧洞工程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已在临时用地备案系统中完成备案。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组织供地方案报批。2022年组织供地前实地踏勘共20宗,明确了用地范围、权属及用地现状等情况。编制供地方案共15宗,面积共计450.252亩。

三是做好国有土地划拨及出让工作。加强土地出让信息公开,确保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联合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我市土地出让工作,全年发布出让公告14条,成交公示19条。

四是做好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工作。根据土地用途变更相关要求,结合用地户的变更申请进行规划审查,经报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共33宗,面积共计122.654亩。

五是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用地供后监管,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依托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做好供应地块从出让金缴纳、交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程监测监管,对已供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定期开展实地巡查。

六是推进我市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2022年5月召开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制定、建塘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小中甸农用地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8月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和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9月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至今,我市共编制完成8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第九批次资源已调查完成。我市1-7批增减挂钩项目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合计1536.535亩,通过跨省指标交易2018年至今上级部门累计下达到位资金共计5.3907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内部共设9股室,分别是:

1. 办公室

2. 政策法规股

3.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4. 国土空间规划股

5. 城乡规划股

6.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7. 耕地保护监督股

8. 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股

9.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个事业机构分别为:

 

1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0,605,65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10,358.14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5,301.17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060,267.98元,下降51.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039,569.15元,下降50.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20,698.83元,下降91.19%。收入减少原因:由于2022年开展的项目减少造成总收入减少,其他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2,595,708.63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6,182.45元,占总支出的41.31%;项目支出24,999,526.18元,占总支出的58.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677,403.87元,下降62.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570,033.40元,下降48.50%;项目支出减少55,107,370.47元,下降68.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原因2022年开展的项目减少,都是延续项目,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96,18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26,892.74元,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9,289.71元,占基本支出的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99,526.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2,111.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0%。与上年相比减少58,532,201.36元,下降60.27%。支出减少原因2022年开展的项目减少,都是延续项目,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6,60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2,83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969,35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0,09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413,22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16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161.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69,16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16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270.20元,下降1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470.20元,下降1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创建节约型机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289.71元,减少30,704.87元,下降3.51%,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的日常运行开支如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5,737,163.93元,其中,流动资产10663525.29元,固定资产507363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529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9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05539.3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73.72

1066.35

507.37

200.13

88.56


218.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相关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自然资源:指自然界中人类可以直接获得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自然资源可分为可再生资源、可更新自然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自然资源可划分为: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气候气象、水资源等。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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