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香字发【2024】27号批复,设立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统筹推进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形成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二)负责行使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隔离栏、绿化围栏等)的管理和查处。
(四)负责承担防震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承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张贴、散发、悬挂宣传品的管理和报备工作。负责占道施工、户外宣传活动场地的审批、报备和管理。
(六)负责对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施工噪音、流动摊贩、牲畜进城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禁白限塑工作。负责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巡查发现的非机动车未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或者在人行道、绿化带上停放的行政处罚。
(八)负责对市级部门及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建立与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对接机制,对相关执法队伍执法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和考评,实现行政执法统一调度、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效能网上评价;负责推动各执法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探索线索发现、推送、执法、跟踪全流程可控、可查、可溯和“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执法队伍”的市域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实现部门间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形成精准反应的智慧监管模式。
(九)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十)负责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电话:0887-8236010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路8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办法》,配合城管执法大队对城区内影响市容市貌、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二)负责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管线、供水、供气、排水、照明、公共管沟、等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治理整治的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三)负责对损坏城市道路绿化围栏、灯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市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配合负责市域范围内重大复杂违法违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
(五)负责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任务的督导落实;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业务材料、业务统计报表上报和业务卷宗资料等的归档工作。
(六)负责接听和处理举报群众服务热线,负责处理政府办交办的12345政务热线平台来电来件。
(七)负责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城市管理知识,提高市民城市意识。
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城区影响市容市貌、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排水、公共管沟、城市公共客运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严密封闭,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污泥,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在城市干道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以及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门窗外、屋顶外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内放养马、牛、羊、猪、犬等家畜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区内死禽死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生产、销售、提供和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餐具、塑料袋,鼓励使用环保替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受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受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标准、行为规范、执法责任制;负责组织对执法队伍队容队貌、依法行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负责全局考勤的管理,对违反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负责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组织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对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进行督办,对各办、各大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负责胸号胸徽、肩章、臂章等执法装备的发放、回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执法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市有关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审批报备和管理工作,负责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查处。负责办理城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活动的报备和管理。负责城区施工围挡的报备和管理。负责对废旧物品回收场所、施工场地、道路开口设置及开挖等进行现场查看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职能的法规适用、界定和相关政策法规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措施、行政执法程序等管理规定,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的规范和监督工作,制定执法案件质量考核标准,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质量检查评议,纠正执法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查、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行政执法法律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制定全局工作制度。负责公文处理、文稿起草、审核、报批和文印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意识形态、信息、信访、档案、统计、保密、提案议案、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油料管理、车辆采购、调配、维修、保养工作,负责服装、装备、采购更新及管理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