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香政复〔2024〕157号 签发人:巨燕冬
扎西巴丹代表:
您在迪庆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返还安置地办证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香格里拉市返还安置地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建设不断扩张,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速,目前现有的土地已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我市发展要求,上级部门成立了州市拆迁指挥部,在各职能部门、村镇、群众等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征地拆迁的工作。
二、办理情况
一是返还地在登记中由于缺失土地出让的相关材料和缴纳出让金的依据,与办理土地证的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导致办理土地证存在一定困难。待解决上述问题我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完成登证。二是关于解决用地手续方面的可行措施及方案如下: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返还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必须依法依程序办理供地手续,其中涉及商业、住宅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必须进行招拍挂出让,按规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证等相关证件。三是在完善用地手续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香格里拉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市将配合完成规划许可办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