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 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 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 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 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4 -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 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 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 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 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 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 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 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 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 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 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 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 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 - 5 -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 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负责发布 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并进行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 检查和重点检查。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 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 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 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 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 6 - 会同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 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 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 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市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 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 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 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水务局、香格里拉 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 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 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 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 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 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 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会同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水务局、香格里拉市林 - 7 - 业和草原局、香格里拉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 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 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 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 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 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 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 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 撑工作。 (3)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 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 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 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 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香格里拉市应急指挥 机构以及香格里拉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香格里拉 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 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 - 8 - 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 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 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 局,以香格里拉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 工。 (1)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 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 香格里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 要下达动用指令。 (2)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 日常管理,根据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 出。 3.与香格里拉市住建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建局(防震减灾 办)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抗震救 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救援处置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 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 - 9 - 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 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 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 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 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 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 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应急救援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应 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 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森林和草 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火 灾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和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 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 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 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 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 援。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股。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 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 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市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工作,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市 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编制全市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 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建立 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 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 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 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 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 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 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 10 - 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 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协调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 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 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相关 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 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 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 - 11 - 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 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 危化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相关 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起草相 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 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 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 能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任务,分解下 达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联系、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 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 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 对策措施;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 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 - 12 - 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等工矿贸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 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查处安全生 产重大危险源,下达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 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赶赴安全生产事故现场, 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