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75503535F/202300319
文  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0-13
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3 09:10     浏览次数: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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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 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检查。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为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出台《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明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安全生产负责,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各分管领导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并由市安委会制定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三是与全市11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重点行业监管部门、重点企业共58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进行年中和年末考核。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和约谈制度,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四是调整充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补充完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一方面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市安委会双组长,落实“党政同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将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主管理领域和行业,将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细化、明确,落实“三个必须”工作要求。通过各级领导责任、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进一步形成各级领导干部纵向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成员单位之间横向的安全生产行业责任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大队、应急保障股、应急救援股、安监股、协调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人,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2年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管理人员4名、事业工勤人员1人、技术职称3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事业工勤人员1人、技术职称2名)。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26,91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26,912.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388,851.25元,下降74.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388,851.25元,下降74.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未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26,912.76元。其中:基本支出5,884,200.43元,占总支出的57.54%;项目支出4,342,712.33元,占总支出的42.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693,221.30元,下降75.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0,909.15元,增长16.67%;项目支出减少31,534,130.45元,下降87.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未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4,200.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1,019.9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180.49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2,712.33元。具体项目开支: 2022年应急管理局共开展9个项目,项目1:应急保障及救援工作经费283749.33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工作运转及购买办公耗材、差旅等;项目2: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工作服的经费90407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人员服装;项目3:购买专家服务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矿山、危化、安全生产检查专家服务费;项目4: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600000元,此项目为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项目5:2022年应急管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0000元,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项目6:香格里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671300元,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风险普查工作。项目7:2021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00000元,该项目为本级财政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风险普查工作。项目8: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47256元,该项目为本级财政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风险普查工作。项目9:省级迪庆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补助资金800000元,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主要用于灾害救助。

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

1、进一步改进安委办工作。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牵头抓总和上传下达职能作用,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委会(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市委主持召开2次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专题研判会议,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等;二是市政府主持召开了4次常务会议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研究和安排调度全市安全生产各阶段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和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年内先后组织3次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重点企业的方式进行。共计督导检查11个乡镇、15个市级部门,33家重点企业,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3份,发现问题隐患146条,目前已整改89条。反馈了检查记录表23份,提出问题和建议59条;五是全力整改上级巡查督导反馈问题。一方面举一反三抓落实。针对省州督导组对香格里拉指出的问题清单,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完成了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扬帆贝贝幼儿园、新晨幼儿园隐患整改销号工作,针对省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及全州第一、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反馈的59条具体隐患,市安委办已下发督办通知书至相关责任部门,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53条,正在整改6条,整改率为89.8%。

2、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一是压实党政责任。建立完善了《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压实党政领导和重点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压实部门责任。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细化为80条具体举措,作为推动“15条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与各乡镇、各部门、企业签订58份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直接监管方面

一是“元旦、春节”节前通过购买专家服务,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5大业务领域,覆盖29家企业开展了两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发现问题193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29份,约谈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11家,于5月底完成了整改复查,整改率80%;二是开展复工复产专项验收检查。“3.05”事故后,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专项验收检查,结合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共计实地验收检查非煤矿山10座,检查会同迪庆州应急局并聘请第三方行业专家一同开展,行业专家就10座非煤矿山是否达到复工复产条件进行审查,一方面核查企业自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另一方面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复核,并提出补充整改要求,出具了检查意见,10座非煤矿山均已开工;三是开展汛期专项检查及整改复查工作。5月份,组织第三方行业专家对辖区内2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0家尾矿库,7家非煤矿山及4家工贸企业开展了汛期安全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专家检查意见及复查意见,发现隐患问题200余项,下达整改指令3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进一步抓紧抓严抓实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为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过程聘请行业领域专家参与。第一阶段于9月19日至9月24日,对全市危化工贸行业23家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170项问题隐患,目前正在积极督促企业整改中。第二阶段于10月10日起,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进行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9座,尾矿库8个,危化工贸行业23家,共发现隐患问题249项;五是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年内行政处罚共六起,处罚金额共12万元。 

综合灾害防治方面

     1、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深入企业、学校和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应急应对能力。一是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202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防灾减灾日”,全市设置集中宣传点13个,张贴宣传标语60条,制作各类宣传展板30余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知识手册和三折页1400余份;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月24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香格里拉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6月16日,全市各部门开展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印制了2200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 防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读本》,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工作重要性的学习。

2、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自然灾害救助方面:年内全市受灾人口40075人、因灾伤亡0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389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人、紧急生活救助人口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175.4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672.22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1129.98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625.3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绝收面积282.4公顷,草场受灾面积195.17公顷,倒塌房屋户数4户,倒塌房屋间数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24.35万元,其中房屋及家庭财产损失81.7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4590.89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2339.5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39.18万元,其他损失20万元。2022年,共发放救灾资金2次,其中: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发放1次,共40万元,寒潮冰冻灾害救灾资金发放1次,共55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7526人;共发放洪涝灾害补助2次,其中:第一批洪涝灾害资金40万元,第二批洪涝灾害资金160万元。防汛旱灾方面:一是市防办重新调整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责任分工;二是组织召开及参加省州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组织专班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不带险入汛;三是针对入讯后重点时间节点、强降雨期间段督促各乡镇、重点企业落实好防汛责任,4月底,对洪鑫矿业、雪鸡坪铜矿1号尾矿库、虎跳峡鑫磊钨业应对局部降雨防范工作进行督促,5月,组织第三方行业专家对辖区内2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0家尾矿库,7家非煤矿山及4家工贸企业开展了汛期安全现场检查;四是编制了《香格里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库汛期度汛预案》、《水库调度方案预案》,编制市、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组织全市各乡镇、市级各责任部门开展覆盖到自然村的防汛应急避险演练,提高群众防汛应急避险能力、增强应急避险意识,让群众了解预警信号、熟悉逃生路线、掌握一定的逃生常识;六是开展会商研判,根据气象预警预报及水文预警预报,组织应急、水务、气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每周一会商例会,及时把预警信息、研判结果实时传达至各乡镇、督促各乡镇做好极端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根据气象“1262”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按照“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要求,认真落实防范应对具体措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发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作用,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等形势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开展督查工作。应急物资方面制定应急物资储备2022年度采购计划,合理储备应急物资,实行物资调拨使用机制。今年以来,市级库发放物资:棉被222床、垫棉222床、折叠床127张、军绿帐篷24顶、救灾帐篷4顶、太空被50床、床单50床。截至目前,市级共储备折叠床412张、棉被788床、垫棉708床、太空被266 床、床单2150床、毛毯198床、军绿帐篷 56 顶、救灾帐篷 68顶、救灾大米51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6,91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693,221.30元,下降 75.01%。主要原因分析重点项目未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4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慰问、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00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21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948,29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0%。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政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安全监管及自然灾害生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57,21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955.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6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57,21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95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及上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次数;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本年我局项目增多,省级项目检查次数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63.82元,增长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97.18元,下降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61.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量大下乡次数多,公车使用频率高;机构改革后,项目多,省级项目检查次数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省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省级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符合相关规定。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项目资金增加,省级检查次数较多。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180.49元,减少170,499.65元,下降32.5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下乡检查工作增加,人员调出,项目资金调整,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政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车辆租赁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710477元,其中,流动资产67752.2元,固定资产16427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4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4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2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见附表公开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47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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