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研究提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建议,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地方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建议、中(藏)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藏)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香格里拉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督查、考评、收发、宣传、信息、会议、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提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建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负责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定全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议,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香格里拉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提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全国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拟订全市中级职称人员聘用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发展政策、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医学会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中(藏)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中(藏)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藏)医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医改政策及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藏)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藏)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藏)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助组织(藏)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其他综合性中(藏)医药事务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负责全市人口统计和推进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卫生计生文书及专业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组织开展并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和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制修订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直报系统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计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培训管理。负责做好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放管服、互联网监督、政务服务、基层公开等)、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法制建设等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承担健康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建议。负责全市卫生健康项目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及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统计工作,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牵头组织香格里拉市大健康产业(医疗产业、医药产业、保健食品产业、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健康养老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提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议。贯彻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香格里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残疾人工作。负责做好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局党委、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贯彻执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做好全市控烟工作。组织开展爱卫有关政策和健康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提出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