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统计局)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督促指导全市范围内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外地驻县单位、市级机构及单位,下同)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的统计基础工作。
(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组织领导并实施全市范围内各项统计调查和周期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各项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三)搜集、整理、汇总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管理全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活动;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的实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统计执法职责。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统计综合资料;完成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贯彻执行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规范统计数据网络。
(七)统筹管理全市的中央、省、州、市统计专项经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人员:局机关设股室5个。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从事统计的数据处理、文件的收发、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事务管理等统计局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市域经济监测股: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法制股:负责拟订全市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按制度催报统计报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全市统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承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信访上访。

      (四)综合业务股: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宏观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管理宏观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审核评估,编写通缉件宝、统计分析等资料。

      (五)调查股: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国家、省、州、市布置的普查、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专题调查等统计任务,并进行分析评估,撰写调查报告。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进行整改。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统计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2319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号楼6楼​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从事统计的数据处理、文件的收发、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事 务管理等统计局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业务股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宏观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管理宏观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审核评估,编写统计简报、统计分析等资料。


市域经济监测股

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法制股

负责拟订全市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 按制度催报统计报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全市统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承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信访上访。

调查股

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国家、省、州、市布置的普查、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专题调查等统计任务,并进行分析评估,撰写调查报告;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