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年第2号
(总第204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五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于2024年5月,对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市一中)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一中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市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下达市一中2023年度预算数9005.2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323.0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682.1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9005.22万元,总支出9005.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报表反映,市一中期末资产合计7109.48万元,负债合计279.12万元,净资产合计6830.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一中2023年度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套取公车运行维护费,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漏记固定资产,加收5G基站电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收入核算,涉及金额2万元。
2.预算编制部分项目编制不规范、不合理,涉及金额4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3.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涉及金额2.06万元。
4.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涉及金额0.11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市一中2023年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6.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7.漏记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涉及金额29.81万元。
8.未经批准无偿出租国有资产。
9.已损坏资产未及时下账,涉及金额0.81万元。
(五)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0.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做到每餐与学生共同进餐。
11.内控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8.88万元。
(六)需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食堂食材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且无价格核定痕迹资料,涉及金额30万元。
13.加收5G基站电费,涉及金额1.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收入未纳入收入核算的问题,要求提高预算准确性,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对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0.11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并上缴省财政厅;对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问题,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对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对漏记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未经批准无偿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对外经营性使用;对已损坏资产未及时下账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已损坏资产申报处置;对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做到每餐与学生共同进餐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对内控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决策制度和本单位内控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食堂食材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且无价格核定痕迹资料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招标、合同的管理和执行;对加收5G基站电费的问题,要求将超过规定标准收取的电费1.53万元退回企业,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确保预算完整细化,编制预算的财务人员应认真做好与本单位各部门的沟通工作,收集与预算编制有关的资料,梳理单位各项预算项目的需求,力求预算编制完整、精准。二是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项目绩效自评表及项目自评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专职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新购资产要及时入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一中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24年12月10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部分收入未纳入收入核算的问题,2024年已将同类问题进行规范;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2024年已将同类问题进行规范;针对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问题,2024年已将同类问题进行规范;针对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0.11万元的问题,于2024年10月22日收回并已上缴省财政厅;针对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问题,已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针对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2024年已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针对漏记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资产的问题,待全面资产盘点后再将可以使用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针对未经批准无偿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已聘请第三方对房租进行评估并向市财政国资委备案;针对已损坏资产未及时下账的问题,待资产全面盘点后将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下账处理;针对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做到每餐与学生共同进餐的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按排班表每餐与学生共同用餐,定期检查陪餐签到表;针对内控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的问题,2024年已将同类问题进行规范;针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食堂食材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且无价格核定痕迹资料的问题,2024年9月开始各学校食堂食材由市教体局统一招标;针对加收5G基站电费的问题,于2024年10月11日退回企业。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