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重点审计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政策目标落实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重点审计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政策目标落实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2月10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6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由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杨怡(执法证号:25160126009)担任,此里拉木(执法证号:25160126008)任主审,成员包括陈江敏(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02廉政监督员)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此里拉木,电话:15284557361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会议室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仁安路83号(邮编:654400)
监 督 电 话: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8222264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