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0R85504H/202300380
文  号
来 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6-05
@香格里拉人,这份消费提示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3-06-05 08:55     浏览次数: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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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每日膳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体所需的必需脂肪酸、脂溶性维生素的重要来源。如何选购、食用和储存食用植物油广受关注,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管局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食用油种类丰富,选择购买需留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如产品执行标准中明确质量等级的,还应标示质量等级。选购预包装食用油,要在正规商超购买,选择生产日期离购买时间较近、保质期内的产品。当食用油以液态形式存在时,要选择油体澄清、透明的。家庭食用时,宜按照人数选择适合的小包装食用油。散装食用油质量和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建议消费者购买。
      摄入油量需把控,科学合理使用油。《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推荐,每人每天烹调油摄入量以不超过25-30克为宜,可以使用控油壶控制用量。炒菜时应避免油温过高,不仅会导致油脂本身的化学结构发生变化,影响人体消化吸收,还会破坏油脂中脂溶性维生素A、D、E,导致营养价值降低。如确需高温煎炸,适宜选择菜籽油含量较高的调和油。建议家庭多采用蒸、煮、炖或水焯的烹调方式,尽量减少煎炸。
      存放方式需小心,异味变质莫食用。消费者存放食用油时,应密封、避光、低温、忌水,要远离氧、光照、高温、金属离子和水等促油脂氧化因子。如购买大桶油,可按一周的食用量将油倒入干净的控油壶,再将大桶油用胶带密封好,放在阴凉避光处存放。开封后,最好3个月内吃完。控油壶使用过后,建议放入冰箱冷藏保存,既避光又低温。如果食用油放置时间过长,快接近保质期,在使用前打开瓶盖,闻不出有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的可以食用,如有异味不可再食用。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用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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