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决 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并做好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 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 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 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 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高 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 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 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 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 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七)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 补贴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 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 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 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 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 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 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实施技能 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 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在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就业指 导和服务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
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就业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后生”人员信息由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社局负责。
(十五)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安定路中段
办公时间:1.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 档案、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便民化。
贯彻实施中央、省、州劳动 关系政策;规范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省属驻市、 市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工作;贯彻实施劳动、人 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和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 解仲裁及预防工作;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办法,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 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承办省属驻市、市属企 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审批工作;负责调解员、仲 裁员培训管理;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 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 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 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政策;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 险的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贯彻执 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参与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信息管理;收集发布就业岗位服务信息, 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咨询、介绍、劳务交流、培训等服务;负责劳动力转移输出统计工作;承担香格里拉市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贯彻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牵头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 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 额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提前或延后退休的审批、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遗属补助落实等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统计等综合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上报、核准事宜;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科级兴乡贡献奖”以及各级各类优秀拔尖人才。
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人力 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监督人力 资源社会服务机构;拟定人员(不含公务员)的调配政策并组织 实施,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承办市级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接收 管理事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 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负责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