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提供指引,规范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ianggelila.diq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昌都路2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冬季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887-8222979、传真:0887-8222979、邮政编码:674499)

(二)申请步骤

1.申请材料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香格里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本单位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本单位受理机构。

(4)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caae28a3-6e26-4d86-93bb-26a52b389da2),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三)申请流程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管护局纪检监察组0887-8222718。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冬季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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