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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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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2-15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5 14:58     浏览次数: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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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东旺乡寺庙管理

2.建塘镇寺庙管理局

)重点工作概述

1、宗教维稳工作

1)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2)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处)所疫情防控工作。(3)深入排查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4)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活动。(5)进一步巩固经幡整治工作,清理规范清真食品店标识。(6)扎实落地各项惠寺惠僧政策。(7)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活动。(8)全面推进藏传佛教寺院财税监管工作。(9)完成房屋统保,保障各场处所财产安全。(10)继续做好回流人员管控工作。(12)严厉打击邪教。(13)其他常规工作。

2、民族示范创建工作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建设方面。根据市乡村振兴局要求,结合《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工作要求,积极报送我局20222025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含2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总投资2930万元。

2)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媒体、微信公众号,全方位推送创建活动动态报道,凝聚网上舆论正能量。二是示范引领,推进全面覆盖。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进医院、进寺观教堂、进旅游景区“九进”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排查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典型、树立标杆,打造香格里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九进”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全市广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纵深开展。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根据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完成项目选址,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

3、宣传教育作保障

宣传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活动,旨在让各族群众、广大僧尼朋友和信教群众增强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守法意识,提升自身综合素养,自觉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平安香格里拉建设进程。为能使爱国爱教、团结和睦、知法守法等积极理念深入僧尼朋友心中。   

(1)我们以“千促”“综治维稳宣传月”“送法进寺”等活动和各民族传统节日、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及各寺院各类法会期为契机,进村入寺开展广泛、深入、全面的宣传教育。

(2)结合6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工作组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香格里拉市2023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香格里拉市民宗局与中心村党支部联建活动”“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党支部一把手讲党课活动”“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系列活动。

(3)组织“四条标准”培训,筑牢教职人员思想防线。为防范境外利用宗教对教职人员进行分裂思想渗透、对藏传佛教僧尼传播“藏独”思想,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工作,我局将对广大教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每年的重点工作计划,今年,我局将继续配合省、州开展好“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8.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且2023年财政下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建设经费50万元,下达2023年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8.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且2023年财政下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建设经费50万元,下达2023年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8.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数较2022年增加3人,且职工体检费2023年追加至1000/人。项目支出16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财政下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建设经费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638.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交通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退休人员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公务员医疗补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3年初预算安排中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4万元,较上年减少3.57万元,同比减少35.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6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69.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8万元,较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27.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较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27.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僧尼意外伤害保险经费11.1万元。为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全市在寺教职人员人身安全,完成市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740名余人教职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300元/人/年,其中由我局承担150元/人/年,州民委承担150元/人/年。

2、寺院房屋统保经费30万元。为切实保障各寺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僧尼朋友的切身利益,在加强各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购买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处所)房屋保险。完成我市19个宗教场所(寺庙大殿、康参、僧侣静室、禅房、寺院接待室及其他39类房屋)的房屋保险。

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香格里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而奋斗。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并妥善处理新时期的民族问题。 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服务群众上发挥积极作用,继续保持我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并对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市内出差次、人、天数10人次;打造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典型单位数5个;制作广告牌及宣传标识50个;修改完善市级创建宣传片;拍摄专题小视频;组织全媒体专题宣传报道3份;组建采访团开展日常综合报道12次;完成滇西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交流。

4、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迪庆州全面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方案》提出的一系列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对我市4所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财税监管工作;完成民管会换届审计工作,完成财税监管互观互检工作。

5、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经费48万元。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维稳工作及民族宗教宣传出差23次以上、开展民族宗教重大节日活动5次、车辆运行维护2次、办公耗材产生10批;补助学经人员、特困僧人及群众20人以上;民族宗教省内出差12次、市内出差23余次;支付公益岗工资2人、支付志愿者工资1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1人;接待上级部门、民族宗教人士2批次;完成民族宗教事务宣传工作;民族宗教法律服务5余次;购置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1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7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2万元,固定资产34.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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