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0000
附件1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香办发〔2019〕5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正科级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根据统战及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更好的发挥寺院管理机构及各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干事职能作用。2017年11月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院管理局和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院管理局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员随机构划转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宗教维稳工作
(1)做好惠僧惠尼社会保障工作,发放僧尼低保、购买寺院房屋统保、在寺18岁以上僧尼人生意外保险。
(2)协同统战部就一网两单的梅里app使用、运行开展培训工作,包括统战、民宗、佛协和11个乡镇统战、民宗干事参加培训
(3)顺利完成市域4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工作,下《责令停止通知书》,并做好实时动态管控
(4)督促松赞林寺管理局开展好扎拉菊护法神殿恢复重建项目,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施工期间涉及各种敏感节点的管控工作,确保松赞林寺“扎拉菊”护法神殿修缮过程不出现任何问题,不发生任何意外。
(5)在统战、民宗部门和乡镇民宗干事的努力下完成4194座露天宗教构造物统计、备案工作,并发放699座白塔、45座增开相关证书。
(6)全面统计市域清真食品经营商户,城区范围内93户,三坝乡17户,小中甸13户,上江乡8户,虎跳峡7户,金江镇6户,五境乡1户,其余4个乡镇不涉及清真食品经营。
(7)有效推进平安建设及和谐寺观教堂建设。
2.民族示范创建工作
(1)加强对往年民族团结示范区项目的监督指导。一是对往年未完成建设及验收的项目进行梳理,及时与项目点联系,了解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原因及存在的困难;二是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成立工作组,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四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指导,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严禁出现资金管理、使用不当问题。
(2)加强传统文化强救保护项目建设。一是年初我局积极申报了香格里拉市民族文化项目4个,二是根据上级民族部门的要求,通过选点、调研、乡镇上报等方式向省民宗委申报了香格里拉市茶马古道民族博物馆精品画册出版发行、国家级非遗项目《迪庆锅庄之尼汝锅庄》书籍及光碟搜集、整理、制作出版。
(3)做好贯彻落实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九进”工作,二是着力打造4个示范点,三是积极向州级推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4)严格按照省民委、州民委等相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相关部门提供准确数据。一是完成2018.2019年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的录入工作,为上级民宗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提供了便利;二是完成2019年度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录入工作;三是完成了2019年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系统的填报工作。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是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开展实施方案。做到思想认识的高度统一,多次召开学习会议、研判会议,时刻抓进度、抓落实,确保了专项斗争行动的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日常宣传 注重防微杜渐,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发放公开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宣传工作,制定了《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发动实施方案》。依照州市及我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同时结合维稳驻寺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与市委统战部、市佛协、寺庙管理局通力协作,完成50场次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培训、张贴印刷标语30条、悬挂横幅30条任务。向市扫黑办领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制作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广大宗教人士的公开信、宣传图册2000份。
4.扶贫工作
我局精准扶贫挂包村为东旺乡中心村,目前中心村有238户142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143人。我局挂包精准扶贫户4户。一是人员安排: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下派驻村工作队2人,其中1人为驻村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1人为驻村工作队员;二是产业投入: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扶贫点精准帮扶,在东旺乡中心村益松片区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投入资金150万元,主要发展金铁锁种植产业及附属设施建设,目前已初见成效;三是开展遍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安排,从2019年6月13日开始分两批赴东旺乡中心村开展遍访工作,由我局领导带队组织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同吃同劳动、政策宣讲等活动。
5.宣传教育作保障
一是在“千促”活动、“综治维稳宣传月”、“敏感节、点”期间,通过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紧密协作,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处所),结合实际,务实做好政策法规、爱国主义等积极的教育宣传活动;二是以各宗教活动场所各类法会期为契机,在做好相关督导工作的同时,为广大僧尼朋友解决热难点问题相结合,伺机、有选择地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务实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拥护核心先进教职人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19个宗教活动场所(点),对寺庙教职人员和清真寺教职人员开展全覆盖教育宣传引导,全市70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加活动;四是结合6月“民族政策法规学习月”,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开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喜迎建国70周年 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睦”2019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材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40余人次,通过宣传、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市信教群众和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在全市营造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氛围;五是通过整治基督教、伊斯兰教私设聚会点,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行为自由的新思想深入人心;六是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在全市11个乡镇开展反邪教、反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宣传。
6.“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班子成员围绕主题结合所学所悟开展主题研讨,截止10月底共开展2次主题研讨,召开“一把手”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深入浅出阐述了我们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者应守初心担使命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树立问题导向,班子成员紧扣主题开展调研工作,目前班子3名成员已完成调研工作和调研报告撰写,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议;三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各单位、各管理局、寺院僧众和各民族群众征求意见,截止10月底梳理班子问题2条,班子成员问题4条,已整理出对应整改措施。
7.民族成份更改工作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截止2019年10月底,为市域范围内符合更改条件的8名人员更改民族成份,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8.各项责任书落实工作
根据年初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综治维稳、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责任书(包括依法行政、艾滋病防治、消防、信息、爱卫、档案、六城同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书)、脱贫摘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等责任书,做好任务分工,在年中、年底做好各项责任书的督查和备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局行政编制11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5人(局实有19人,建塘镇寺院管理局3人,东旺寺院管理局3人),财政部分供养1人(局),非财政供养2人(局)。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1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初预算增加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4.74万元,上年结转13.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74万元(本级财力744.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初预算增加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寺院房屋统保经费、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44.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4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初预算增加人员经费(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等;项目支出14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初预算增加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及增加寺院房屋统保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 基本支出609.07万元,项目支出148.83万元)。基本支出609.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5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万元。项目支出148.8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4万元;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9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9万元,较上年减少2.51万元,下降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9万元,较上年减少2.51万元,下降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5万元,主要原因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0111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