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香格里拉市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民政信息,规范民政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民政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民政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民政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民政信息
(一)持有的民政信息基本情况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民政信息:
1.民政领导及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民政重要会议;
3.民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4.民政公示公告;
5.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6.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7.民政服务清单;
8.民政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民政信息。
(二)对外发布民政信息的渠道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如下:
1.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gll.gov.cn/);
2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xgllxxgk.diqing.gov.cn)
三、依申请公开的民政信息
受理机构: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3号楼3-06
邮政编码:674499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7-8223934
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市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民政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