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二楼。
办公电话(传真号码):82239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冬令时:9:00—12:00,14: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省财政、州财政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做好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实施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统筹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牵头落实局机关的党群、党组工作以及统筹协调各项目标责任书分配及督促跟踪完成情况。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及项目采购办相关职能。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 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 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 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组织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协调省和州(市)、县(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办理省内婚姻登记。按照政策审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护助工作。拟订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拟订并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在权限内开展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并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组织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市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以及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香格里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承担香格里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