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民政局)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机构职能公开表
机构职能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三楼。

办公电话(传真号码):8223934

办公时间:春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办公室电话:8223934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三楼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政务协调、后勤保障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社会福利股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股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组织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际、州(市)和县(市)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护住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组织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以及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社会救助股

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省财政、州财政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做好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落实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建国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村干部相关待遇工作。

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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