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迪庆州社会福利院2025年1月集中养育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迪庆州社会福利院、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4〕3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1月院内16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迪庆藏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账户中。2025年1月应下拨资金32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实际下拨资金32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从2023年7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月人均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儿童为2000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2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780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你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通知。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