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100172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10-21
关于下拨2021年1-6月份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4:39     浏览次数: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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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民发〔2021〕105号

关于下拨2021年1-6月份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以2016年我市对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为准(2016年至今标准未变)。2021年1-6月份我市高龄老年人共有2972人,发放补助金100.2万元,其中:80-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共有2960人,发放补助金97.68万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12人,发放补助金2.52万元。现将2021年1-6月份高龄老年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经费下拨给你们。

一、发放标准

80岁-99岁的每人每月发放高龄保健补助55元/人/月;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百岁长寿补助350元/人/月。

二、资金下达依据

   省、州按照2021年5月上报的80岁-100岁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统计的人数下达经费,因此,我局也以各乡镇2021年统计的数据进行资金分配,请各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防止出现非正常上访情况。

三、相关发放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1年1-6月份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并以社会化发放方式(打卡)发到高龄老人的手中。同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补助经费发放结束后,请各乡镇在2021年8月20日前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核销,若各乡镇上报的高龄老人人数,在下半年有变动的,请及时上报至社会事务股。

附:2021年1-6月份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分配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2021年1-6月份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名称

80-99岁

补助标准

金额(元)

100及以上

补助标准

金额(元)

小计(元)

格咱乡

126

55元/人/月

41580

2

350元/人/月

4200

45780

东旺乡

131

55元/人/月

43230

43230

五境乡

112

55元/人/月

36960

1

350元/人/月

2100

39060

建塘镇

423

55元/人/月

139590

139590

洛吉乡

111

55元/人/月

36630

1

350元/人/月

2100

38730

上江乡

392

55元/人/月

129360

1

350元/人/月

2100

131460

小中甸镇

156

55元/人/月

51480

51480

尼西乡

200

55元/人/月

66000

66000

虎跳峡镇

300

55元/人/月

99000

2

350元/人/月

4200

103200

金江镇

577

55元/人/月

190410

4

350元/人/月

8400

198810

三坝乡

432

55元/人/月

142560

1

350元/人/月

2100

144660

合计

2960

 

976800

12

25200

1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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