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香格里拉市城区气排球协会的批复
香民社〔2024〕01号
和丽琴,马红梅,陶惠,王国慧,王三妹,王太琼,王文勇,吴玉强,杨翠芳,知诗七丹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香格里拉市城区气排球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香格里拉市城区气排球协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香格里拉市城区气排球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香格里拉市教育局。香格里拉市城区气排球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024年1月2日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抄送: |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 | |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 2024-01-02 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