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501075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9-25
关于下达2025年10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 09:42     浏览次数: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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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10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社会福利股、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529文件要求,现将202510我市26名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10月应下拨资金35620.00元(叁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实际为扣减享受的低保金额4140.00元(肆仟壹佰肆拾元整)差额下拨资金31480.00元(叁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

20257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月人均补助标准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均为1370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9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80元。

根据《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2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3月起,散居孤儿在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的同时,民政部门应全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故2024年3月起,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的散居孤儿不再扣除中央配套资金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及时核准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信息,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联系同时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乡镇2025年10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5925

(此页无正文)

 

 

 

 

 

 

 

 

 

 

 

 

 

 

 

 

 

 

 

附件1:

202510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乡镇

人数

10月应下拨资金

10月发放低保金额

10月实际下拨资金

备注

1

小中甸镇

1

1370.00

0

1370.00


2

虎跳峡镇

3

4110.00

0

4110.00


3

金江镇

6

8220.00

1230.00

6990.00


4

尼西乡

2

2740.00

0

2740.00


5

格咱乡

2

2740.00

560.00

2180.00


6

三坝乡

5

6850.00

410.00

6440.00


7

建塘镇

4

5480.00

1120.00

4360.00


8

上江乡

2

2740.00

820.00

1920.00


9

洛吉乡

1

1370.00


1370.00


合计


26人

35620.00

4140.00

31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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