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对政协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二次会议28号提案的答复
拉茸竹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缓香格里拉市小学入学年龄”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学生》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香格里拉市在2013年全面实现集中办学目标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22所学校中,有17所(初中2所、小学1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为寄宿制学校。目前,香格里拉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相关法律规范办理学生的入学手续。除城区走读学校外,我市农村寄宿制学生一般都在7周岁入学,极个别学生根据家长意愿在6岁办理入学手续。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887-8225507 联系人:和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