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接待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办公时间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1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19)21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香格里拉市接待办分开独立设置的通知》(香编办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香格里拉市接待办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香格里拉市接待办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县(市)级以上领导及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外省、县(市)级以上党政团组来香格里拉市参观、考察、交流合作等接待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党政团组外出参观、习交流和经贸合作的相关联络、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参与拟订香格里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及其以上机关在香格里拉市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市级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负责或参与市委、市政府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八)负责香格里拉市党政代表团赴省内外考察学习,经贸合作和交流的联络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对香格里拉市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党政机关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检查。
(十)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接待科
负责安排落实符合《香格里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所有公务接待活动。
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内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四大机关的接待工作,拟定接待方案;负责拟订、实施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事、文秘、信息、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档案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排列、检索和编制等工作:负责管理与调配其他科室工作:负责在接待需要时对车辆的调配及安排:负责本单位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及相关单位财务托管工作,做好经费预算、费用开支计划:负责本办办公室办公设施、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管理和采购: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