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 精神,按照《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1 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19〕 21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虎跳峡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5 个综合办公室;设置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体广电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7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上级部门派出(驻)或垂直管理的机构,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军队除外)要事先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
(三)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信访、 政策宣传、业务办理等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相关办公室和事业中心抽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 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机关不配备助理员,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按职责确定岗位和人员。不核定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编制,原在职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今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
(五)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牌子、 印章和法人资格。
二、办公地址
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下桥头村河西路43号(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0887-8806003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 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后勤保障 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 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食品安全、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教育、 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残联和 “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责。
承担脱贫户动态管理、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管理、产业规划、项目建设、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易地搬迁、 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乡村振兴政策宣传等职责。
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 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 库等职责。
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产业、 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 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下设河长制办公室。承办水资源管 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河湖长制等服 务性工作。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 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 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监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 工作。
承办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 理,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森林 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型工作。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旅游开发管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