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65238/202400251
文  号
来 源
虎跳峡镇
公开日期
2024-10-17
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7 16:28     浏览次数: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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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包括:

(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虎跳峡镇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委“三个着力”目标要求,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虎跳峡镇人民政府的各项职能职责,推动虎跳峡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本镇改革与发展取得的实效,现将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

1.2023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批复数为2844.92万元,调整预算3730.21万元,实际下达指标数:6575.13万元,执行5273.61万元,执行率:82.21%。

2.全面落实省、州、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惠农资金、补贴,切实把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全年通过惠农“一卡通”等共计发放各项资金超过1440余万元。(其中包括: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款86.4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609.7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24.2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1.32万元;耕地地力补贴(第一批)288.14万元,耕地地力补贴(第二批)2.3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1.32万元;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0.1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44万元等)。

3.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按照“保重点、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一是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按时发放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村两委及解聘村干部、公益性岗位及劳务派遣等人员工资以及小组长及农村支部书记等人员补助,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全镇大局稳定。二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向民生、“三农”、教育及基础建设等事关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域倾斜,在预算安排上做到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量力而行。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节约行政成本。四是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用途,有效杜绝镇政府及各站所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避免了腐败滋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定期自检自查,做好审计核算。每月月底开展账务自查及梳理工作,确保账实一致,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二)巩固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虎跳峡镇经济发展办始终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统计法,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我镇党委、政府制定下一步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2023年我镇农产品加工业预计总产值860万元;工业预计产值为1725万元(辖区内三个电站年度经济指标);乡镇企业预计总产值为2585万元。

一是立足当前,保障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虎跳峡镇农村经济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74元,比去年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14070元,比去年增长10%。

1.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17万亩,产量7383.88吨,其中:机械收获面积0.47万亩,玉米11565.58亩,青储玉米1000亩,豆类7166.59亩,马铃薯6818.4亩,藜麦1152亩。

2.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02万亩,产量3508.3吨。其中,中药材播种面积1万亩,产量2953.78吨;蔬菜播种面积143亩,产量539.1吨;食用菌播种面积70亩,产量15.4吨。

3.受市场猪价、非洲猪瘟等因素影响,2023年全镇畜牧业发展受限,对比上一年度产量有所下降。今年全镇生猪存栏14846头,出栏8940头;牛存栏11537头,出栏3039头;羊存栏27065只,出栏10019只;鸡存栏65361只,出栏32100只。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落实以工代赈项目。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于2022年7月26日开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围栏10公里,建设田间灌溉渠道14238.5米。上级共下达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500万元,目前已完成资金支付3246628.91元,占中央资金的64.9%。下达劳务报酬计划75万元,占中央资金15%。

三是抓住机遇,确保农业农村重点建设项目扎实推进。虎跳峡镇2023年产业帮扶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新建项目11个、计划投入资金1030万元,续建项目3个、计划投入资金970万元)。其中:基地建设项目8个计划投入资金1500万元;加工物流建设项目4个计划投入资金268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计划投入资金232万元。

1.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在红旗村建设高原反季节羊肚菌提质增效项目,购置高原特色反季节羊肚菌种植设施设备;在金星村、松鹤村、东坡村、桥头村、礼仁村建设白芸豆种植基地,发放白芸豆种98125公斤,带动近1500户农户种植白芸豆7850亩。

2.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在东坡村建设灌溉三面光沟渠2公里;在宝山村、松鹤村、永胜村建设灌溉配套设施(水池、水管)。切实解决农业引水灌溉难题,增加群众信心,有效提高亩产收入。

3.物流、加工延伸建设:为松鹤村魔芋加工厂房购置先进魔芋加工设备1套;在金星村建设1间标准化白芸豆初加工厂,并配备1套分离机;在东坡村中药材加工厂房基地实施提质增效项目;在金星村建设1间标准化冻库。

4.联农带农情况:2023年我镇“双绑”合作社5个、农庄1个、企业5个,监测户人员共计49户(边缘易致贫户16户、脱贫不稳定户2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2户),脱贫户共计866户,其中有产业发展条件并有意愿发展产业的有84户,实现“双绑”84户,“双绑”率达100%。

(三)多策并举,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扶贫救弱,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首先,健全审批纳入程序,做到公正、公开,全面落实应保尽保。目前系统登记农村最低保障户670户,2062人;城镇低保户30户46人;特困人员99人(其中:分散供养95人,集中供养4人)。其次,细化帮扶,做实做细临时救助,确保有效帮扶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个别家庭,截至11月,共计救助112户,发放救助资金128.59万元。包括“救急难”家庭8户,切实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再次,强化责任,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类残疾人保障项目。成功为9户残疾人家庭申请了产业扶持资金;积极推荐了3名残疾人参与阳光家园项目,实现居家托养服务;为10名残疾人申请了辅助器具,切实帮助残疾人康复。另一方面,继续做深做实残障人员补助工作。按时发放精神病患者的服药补贴1.98万元,做到33名精神病患者全覆盖。最后,优化保障,实现老有所依、幼有所养。做好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工作,新增304人次;积极开展敬老爱老活动,激励广大群众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全面落实孤儿抚养工作,成功为4名孤儿申请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共计4万元。

二是狠抓落实,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残疾人代缴率达100%。按月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待遇认证,完成1934人次生存认证,为全市养老资金安全打好基础。积极完成养老保险日常工作,办理完成到龄待遇申请190人次,待遇停发56人次,清退丧葬费92人次。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完成全镇范围17362人扩面摸底信息工作,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面20人。开展违规领取养老金清理清退工作,共计清退1人违规领取养老金11556元,有效维护了养老资金安全。

三是积极稳妥,抓好社会优抚工作全面落实。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待遇,共计发放各类补助930630元。积极开展春节座谈会,配合市级完成优抚对象春节元旦慰问244人次,发放慰问金24400元。扎实开展优抚对象社会保障,发放各类救助金16220元。

四是应对挑战,提高劳动力就业质量。首先,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以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着力点,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劳动者,完成中药材种植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119人次,护林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183人次,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培训205人次,咖啡制作培训35人次,共计542人次,完成目标人次的66.58%。其次,持续推进转移就业,坚持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做到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100%推荐就业岗位,实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850人次,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低收入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均实现“一户一就业”,完成目标人次的98.43%。同时,扎实开展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先就业奖补,做到“应兑尽兑、应补尽补”,69人成功申领了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最后,全面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全年共安置267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未出现“人岗不匹配”“只领薪,不履职”等问题。

(四)从严控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及时制定《虎跳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确保每一片林地都有人管理、责任到人。同时,扎实推进巡林护林工作,并及时更新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长期推广生态护林员巡护APP的使用。截至11月份,虎跳峡镇共聘用生态护林员744名,全年森林管护员73名,并针对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开展了全覆盖培训5批次,有力有效保障了各管护人员按时按需完成全年巡林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截至当前,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工作部署会议5次,及时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同时,按需调整充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河(湖)长制从“见河长”转入“见行动”,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开展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制度,截至目前镇级河长巡河50次,村级河长巡河480余次,巡河工作自主性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河长清河”活动8次,及时清理河道40余公里、清理焚烧垃圾10.6吨,有力维护了沿途河道的干净卫生。认真开展“卫星遥感碍洪问题图斑”排查工作,截至10月已整改销号21个,完成率实现37.5%。坚持强化水务执法工作,全年关停整改砂石场6个、依法查处河道非法采石3起,切实保障了。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土地管理制度。首先,精准开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落实个人或企业用地形成图斑6个,落实政府项目用地形成图斑4个,落实2022年虎跳峡镇违法图斑工作台账(非农化)16个,落实虎跳峡镇2022年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台账(非粮化)3个。其次,高位推进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已完成问题图斑整改56亩,核实市级自主提取图斑需核实自主提取图斑18个,面积71.97亩;整改就地恢复图斑93个,面积170.19亩,退回省级退耕还林图斑9个,面积9.27亩,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最后,聚焦地质灾害点防范工作,聘用62名监测员,签订62份责任书,巡查56余次,并组织了1次系统性地质灾害群防培训及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立足为民,创建平安虎跳峡

一是加强谋划,稳步提高人民武装工作质量。首先,紧抓政策理论学习、民兵教育、全民教育,通过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教育形式,紧紧抓住“八一”建军节、征兵等时机,依托镇党校、村总支、支部和学校三个教育平台,持续加强党员、在校学生和广大群众三个层面的国防教育,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其次,全力配合市人武部做好征兵宣传、应征青年体检复查保障等工作,经过层层选拔考核,全镇共有5人应征入伍。

二是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全力做好应对风险大考准备。其次,充分利用基层治理体系网格员优势作用,强化矛盾调处前移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力度,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再次,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行动,持续强化培训宣传力度,促进辖区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最后,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各类进机关、进村组活动120场次,覆盖6100余人次,着力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三是实干笃行,多措并举守好安全生产底线。首先,积极推进“两路”建设沿线重大隐患问题弃土场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镇、村、组三级包保机制和一周一排查、一周一上报等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有整改10个弃土场,剩余8个也正在有序推进中。其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村、各企业、各站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0余份,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不定点、不定期对景区、学校、砂石场、汽修场和液化气站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始终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再次,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发放宣传册、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校园安全、道路交通、防溺水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等,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了应急处置能力。再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排查燃气零售站4家,餐饮行业使用燃气场所223家,推动完成17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最后,完善全镇消防日常管理,积极配备消防工作力量,新设专职消防员3名,并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切实提升组织保障能力。同时,积极健全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全面开展整治行动4次,防火安全宣传2次,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12处,确保消防领域安全责任落地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3.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6.财政所

7.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4.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7.财政所

8.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纳入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嘱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原因:公车改革,事业编车辆未进行改革。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6356530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41933.40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3370.00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545314.76元,下降16.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37064.76元,下降16.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1750元,增长290.16%。2023年较上年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减少、产业资金较上年投入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69634362.58元。其中:基本支出29596160.87元,占总支出的42.50%;项目支出40038201.71元,占总支出的57.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313034.87元,下降26.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4529.93元,增长10.02%;项目支出减少28007564.80元,下降41.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2023年较上年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减少、产业资金较上年投入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96160.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28357.8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678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38201.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香财预〔2022〕Z号收到香交发〔2022〕28号桥梁修建资金293776.52元;

2. 香财预〔2022〕Z号丽香铁路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经费(铁路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79090.00元;

3. 香财预〔2022〕Z号丽香高速公路协调费70000.00元;

4. 香财预〔2022〕Z号民族团结工作经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费199725.14元;

5. 香财预〔2022〕Z号长胜村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23780.00元;

6. 香财预〔2022〕Z号长胜村村委会工作补助经费23122.00元;

7. 香财预〔2022〕Z号桥头村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77966元;

8. 香财预〔2022〕Z号金星村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1891.5元;

9. 香财预〔2022〕Z号梨园电站集体资产补偿款(胡俊)886355.12元;

10. 香财预〔2022〕Z号虎跳峡镇企业钨矿厂2933222.5元;

11. 香财预〔2022〕Z号迪庆州香格里拉虎跳峡旅游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积累资金1350130.40元;

12. 香财农〔2023〕23号2023年虎跳峡镇第二批产业资金4200000.00元;

13. 香财农〔2023〕104号虎跳峡镇新仁村特色畜禽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54511.02元;

14. 香财资环〔2023〕12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二批资金129845.00元;

15. 香财预〔2023〕Z号虎跳峡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购买文化站业务用电脑和办公桌椅资金21200.00元;

16. 香财农〔2023〕10号2023年开发区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项目资金2978519.47元;

17. 香财农〔2023〕10号2023年第一批产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资金9450000.00元;

18. 香财预〔2023〕134号虎跳峡镇疫情防控资金642569.00元;

19. 香财预〔2023〕Z号虎跳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规范建设资金39290.00元;

20. 香财社〔2023〕28号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750.00元;

21. 香财资发〔2023〕24号虎跳峡镇2020至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补助资金8840.00元;

22. 香财农〔2023〕10号虎跳峡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1992969.54元;

23. 香财农〔2023〕75号虎跳峡镇第四批产业帮扶加工物流项目资金360000.00元;

24. 香财预〔2023〕184号各乡镇人大代表阵地规范化建设经费50000.00元;

25. 香财社〔2023〕61号2022年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510000.00元;

26. 香财农〔2023〕75号虎跳峡镇第四批产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27052.31元;

27. 香财农〔2023〕60号2023年虎跳峡镇第三批产业帮扶项目资金3550740.73元;

28. 香财预〔2023〕1号人大会议费、宣传及武装征兵专项工作经费21010.00元;

29. 香财农〔2023〕60号开发区新仁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项目资金98500.00元;

30. 香财建〔2023〕30号桥头村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试点试验项目及东坡村硕多岗河桥建设项目资金1230000.00元;

31. 香财综〔2023〕36号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结余结转资金447300.00元;

32. 香财预〔2023〕Z号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62880.00元;

33. 香财资环〔2023〕8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暨第一批洪涝灾害救助补助结转资金50000.00万元;

34. 香财农〔2023〕28号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88105.00元;

35. 香财建〔2023〕13号虎跳峡镇以工代赈第二批项目资金208518.80元;

36. 香财预〔2023〕1号2023年虎跳峡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经费600000.00元;

37. 香财农〔2023〕10号2023年第一批产业帮扶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75000.00元;

38. 香财农〔2023〕96号虎跳峡镇产业项目工作经费111451.50元;

39. 香财建〔2023〕13号虎跳峡镇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64275.16元;

40. 香财农〔2023〕91号2023年虎跳峡镇第五批产业帮扶项目资金993570.32元;

41. 香财建〔2023〕13号虎跳峡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99754.47元;

42. 香财农〔2023〕31号香格里拉市傈僳族启本制作打跳技艺传承项目资金100000.00元;

43. 香财建〔2023〕13号虎跳峡镇以工代赈经费208518.85元;

44. 香财资环〔2023〕11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0.00元;

45. 香财农〔2023〕75号虎跳峡镇长胜村2023年农村连片补水工程项目资金3850191.36元;

46. 香财资发〔2023〕25号虎跳峡镇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补助资金7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8501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5%。与上年相比减少14375665.44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6370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车运行维护、公车租赁、村两委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党建工作经费、村小组支部和小组工作经费、村民小组长补助等保障工作运转和保障民生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473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文化站协管员补助、文广中心图书目录建设、歌舞乐展演活动演员劳务补助、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运行维护费、西新工程台站维护补助及电费、广电管理人员工资及维护费、直播卫星设备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322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90959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4428958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车运行维护、公车租赁等保障工作运转资金、公益林效益补助、退牧还草补助、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扶贫项目建设等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32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98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10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61.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0%,超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10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6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车辆未进行公车改革,但是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产生相应费用,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3955.52元,下降1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长下降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长下降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95.52元,下降1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00元,下降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五办七中心工作人员,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6720.64元,比上年增加39152.15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成本提高。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公车租赁、村两委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党建工作经费、村小组支部和小组工作经费、村民小组长补助等保障工作运转和保障民生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04436201.23元,其中,流动资产24009164.38元,固定资产22111415.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646012.23元(净值),其他资产49669609.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1697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73625.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图片1.png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168.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2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62.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7168.4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1688.4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30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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