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65238/202300213
文  号
来 源
虎跳峡镇
公开日期
2023-10-14
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4 10:32     浏览次数: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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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包括:

(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虎跳峡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虎跳峡现场办公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镇人民,始终保持发展定力,真抓实干,团结拼搏,较好完成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良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2022年重点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力做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统筹

2022年我们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义,有序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工农业总产值14896万元,同比增加8.87%;乡镇企业总产值1815万元,同比增加0.1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165万元,完成本年目标的102.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77.3万元,同比增长15.11%;农村人均纯收入12791元,同比增长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49元,同比增长15%;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747人次;粮食总产量7158吨,同比增长1.88%。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面对多轮新冠疫情冲击与挑战,我们广泛动员、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全面防控、全面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围绕防、控两个环节,扎实织密疫情防控网,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虎跳峡镇第一剂接种种15349人,第二剂接种13777人,第三剂接种9952人。60岁以上老年人第一剂接种1769人,第二剂接种1512人,第三剂接1177人。同时切实加强全镇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物资储备工作,做到全镇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物资到位。

2.全力做好基础设施项目提升与产业发展

2022年虎跳峡镇产业基地建设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合计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产业基地建设10项,投入资金2651万元,产业基础设施建设5项,投入资金1149万元。目前我镇产业基地及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均已开工且有13个项目已建设完成,仅有2个项目正在建设阶段,预计在2023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并做好验收工作。一年来,交通、水利、住建、环保、文旅、通信、人居环境等领域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丽香铁路、香丽高速虎跳峡站建设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虎香二级公路全面建成通车,全镇新建、改扩建许多道路。文旅产业稳步发展,依托世界峡谷虎跳峡、哈巴雪山、“24道拐”经典徒步路线、民族文化特色一批半山酒店、特色民宿优势凸显,旅游带动群众增收明显。我们发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业有序发展、产业基础进一步增强,电网提质增效、5G基站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3.全力做好脱贫巩固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2022年虎跳峡镇继续落实好脱贫巩固政策,坚决防止出现整规模性返贫现象。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带动、健康帮扶、教育帮扶、社会帮扶、兜底保障等各种措施。做好干部规划家乡前期工作,组建由回乡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三委、乡贤能人等105人组成的家乡规划队伍,目前1个村规划工作接近尾声,7个村正在进行前期调查。我们充分发挥“总支+合作社(企业)+农户”和“互助社+农户”的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持续增加。

我镇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2022年度全镇粮食种植30766亩,产量7158.03吨,超额完成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完成全镇35户家庭农场认证工作,完成5家合作社、公司年度“三品一标”认证工作,7个产品获得的有机转换、绿色食品证书。向3195户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累计81.32万元,向3862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累计295.82万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1.75万元。核查3880户承包草原面积478500亩、禁牧管护草原面积208800亩、草畜平衡草原面积269700亩,完成农牧民林草补助奖励资金224.025万元的兑付工作。全镇畜牧业生产势头良好、继续保持稳步健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力。2022年发放消毒粉9000余包,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完成各类牲畜防疫98500头,家禽防疫13.62万羽。完成9672份畜禽检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兽医站共出诊962次,治疗牲畜680头,治愈率达95%以上,进行畜禽绝育手术8464起。

4.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累计投入759万元聘用759人次建档立卡户担任生态护林员,聘用109名森林管护员,累计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438.06万元。不断增强森林防火工作处置能力,加强半专业扑火队建设,目前有半专业扑火队97人。认真推进“百万林”造林绿化建设,2022年完成种植树261636株,种植完成率为293.9%,其中樱花950株、桂花1050株、木瓜58600株、云杉114450株、高山松48586株、香柏38000株。全面推动林长制、河长制工作,保护好金沙江生物资源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全面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全力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全年累计出动2.5万余人次开展爱国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清理垃圾共380余吨,按照自然村规模全镇配备了237名保洁员,加强公共厕所监管力度,建立公厕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引导乡村保洁员作为公厕保洁管护人员参与后续的日常管护工作。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和集镇综合治理,路域环境进一步改善。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82座户厕纳入2022年厕所革命,2022年我们共配置148个3立方垃圾箱体、5辆3立方垃圾车、9个小型垃圾热解炉,134个垃圾转运站,全镇已配备垃圾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村内生活污水无乱泼乱倒现象和无黑臭污水溢流现象。改变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俗,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全力推进美丽村庄、绿美村庄创建工作,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5.全力做好民生福祉的保障和改善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谋划和做好新发展阶段的就业工作,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到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100%推荐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747人次,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低收入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均实现“一户一就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62个。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累计培训621人次,其中保洁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173人次,生态护林员培训448人次。进一步抓好抓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共15876人,参保率达到9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低保对象、残疾人代缴率达100%。2022年6月、11月开展两次养老金领取资格待遇认证,为全市养老资金安全打好基础。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虎跳峡镇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做好全镇“兜底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时发放农村低保金、城镇低保金、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资金、分散供养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资金。虎跳镇卫生院通过国家标准卫生院验收。全镇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对全镇村村通、户户通、村村响、西新工程、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发射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工作,保证了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举办9场次的“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成功举办“奋进新征程·献礼党的二十大”主题文艺汇演,进一步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

6.全力做好社会治理和社会体系提升

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综合施策,全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党建引领,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深入推进揭批教育工作。以“4+2”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综治协调、站所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392名基层治理网格员作用。深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镇共计排查矛盾风险38项,已化解22项矛盾风险,解决300余户利益诉求,其余5项矛盾风险以专班形式有序稳控化解,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2起。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缉枪治暴、扫黄打非、电信诈骗防范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虎跳峡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后被州、市命名为民族团结示范乡镇。严抓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开展电路老化、输电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多措并举、压实责任,护林防火年度实现“零火灾”。与此同时,武装、双拥、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共青团、妇联、工会群体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残联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有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 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3、 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6、 财政所

7、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4. 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7.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 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事业提退人员共计9人(离休0人,退休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大于实有量的原因为:因公车改革,行政车编为1辆,事业未改革,事业实际1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761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6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2.79万元,下降1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0.87万元,下降11.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无增长减少的情况;事业收入0.00万元无增长减少的情况;经营收入0.00万元无增长减少的情况;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无增长减少的情况;其他收入减少2815万元,下降99.89%。2022年较上年减少原因,扶贫项目资金、产业资金较上年投入减少。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00万元,2022年较上年增加原因为基金项目2021年未实施,2022年才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949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16万元,占总支出的28.33%;项目支出6804.58万元,占总支出的71.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8.15万元,增长3.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万元,增长0.24%;项目支出增加321.75万元,增长4.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无增加减少的情况;经营支出0.00万元无增加减少的情况;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无增长减少的情况;2022年较上年减少原因,扶贫项目资金、产业资金较上年投入减少。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00万元,2022年较上年增加原因为基金项目2021年未实施,2022年才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五办七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0.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04.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香财预〔2022〕1号人大会议费、内控及宣传工作专项工作经费4.32万元;

香财预〔2022〕89号虎跳峡镇人民政府办公经费15万元;

香财预〔2022〕1号2022年虎跳峡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经费51.25万元;

香农抗改指发〔2021〕4号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041万元;

香应管发〔2021〕12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40万元;

香应管发〔2020〕57号中央自然灾害(抗旱)补助资金9.97万元;

香应管发〔2020〕56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救助)13万元;

香应管发〔2020〕4号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4.83万元;

香财预〔2022〕Z号省委统战部驻村工作队2021年相关工作经费15.36万元;

香林草发〔2021〕190号2022年1-3月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经费189万元;

香财预〔2022〕Z号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资助参保回补金72.53万元;

香乡振发〔2021〕7号桥头村蔬菜基地水肥一体化滴灌管网项目资金35万元;

香乡振发〔2021〕7号桥头村土猪保种繁育项目资金35万元;

香财预〔2022〕Z号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费80.03万元;

香财预〔2022〕Z号香格里拉市二级公路(虎中公路)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虎中路征地拆迁补偿款0.39万元;

香财预〔2022〕Z号香格里拉市二级公路(虎中公路)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虎中路征地拆迁协调经费0.19万元;

香财预〔2022〕Z号香格里拉市二级公路(虎中公路)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虎中路征地赔偿款11.29万元;

香财预〔2022〕Z号铁路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丽香高速公路协调费1.5万元;

香财预〔2022〕Z号铁路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丽香铁路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经费3万元;

香交发〔2021〕28号桥梁修建资金70.28万元;

香交发〔2020〕52号虎跳峡镇东坡村大桥建设资金38.22万元;

香财预〔2022〕70号虎跳峡金星村丰明扒二组专项经费1.5万元;

香财预〔2022〕48号2021年度烟草打假打私专项经费1万元;

香财预〔2022〕5号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5万元;

 香财行〔2022〕74号虎跳峡镇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经费60万元:

香财预〔2022〕Z号社工站试点建设补助资金1.63万元;

香财预〔2022〕Z号扫黑除恶宣传经费1.53万元;

香财农〔2022〕40号2022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助资金1.12万元;

香财农〔2022〕30号2022年度第一批农机购置补助资金0.07万元;

香财农〔2022〕2号2021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助资金0.56万元;

香财农〔2022〕57号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251.73万元;

香财预〔2022〕5号海巴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资金5万元;

香财资环〔2022〕5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44万元;

香财资环〔2022〕2号2021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67.95万元;

香财资环〔2022〕15号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217.45万元;

香财资环〔2022〕23号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220.59万元;

香财建〔2022〕37号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277.38万元;

香财农〔2022〕52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产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623万元;

香财农〔2022〕32号2022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虎跳峡镇丰明扒二组建设专项资金147.14万元;

香财农〔2022〕32号2022年虎跳峡镇第二批产业帮扶项目补助资金531万元;

香财农〔2022〕20号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资金299.71万元

香财农〔2022〕20号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奖补补助资金91.5万元;

香财农〔2022〕20号虎跳峡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33万元;

香财农〔2022〕14号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香财农〔2022〕4号美丽乡村文明积分超市专项资金23.40万元;

香财农〔2022〕4号垃圾转运站建设专项资金53.55万元;

香财农〔2022〕4号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209.88万元:

香财农〔2022〕4号农业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前期经费20万元;

香财农〔2022〕4号2021年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0.58万元;

香财预〔2022〕114号虎跳峡镇人民政府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专项资金173.09万元;

香财农〔2022〕53号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44.03万元;

香财农〔2022〕60号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88万元;

香财农〔2022〕61号州级原非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万元;

香财农〔2022〕78号20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44万元;

香财农〔2022〕4号2021年产业扶贫指标跨省调剂收入补助资金6.35万元;

香财资环〔2022〕27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5万元;

香财综〔2022〕6号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44.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48%。与上年相比增加373.15万元,增加5.07%,2022年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均在本年完工并形成支出和新招录和调入的员工比上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车运行维护、公车租赁、村两委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党建工作经费、村小组支部和小组工作经费、村民小组长补助等保障工作运转和保障民生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文化站协管员补助、文广中心图书目录建设、歌舞乐展演活动演员劳务补助、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运行维护费、西新工程台站维护补助及电费、广电管理人员工资及维护费、直播卫星设备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604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车运行维护、公车租赁等保障工作运转资金、公益林效益补助、退牧还草补助、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扶贫项目建设等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5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桥头村拉咱古文化活动室扩建项目资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下乡次数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长下降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长减少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现场办公会在虎跳峡镇举行,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五办七中心工作人员,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6万元,减少59.69万元,下降38.09%,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工作培训线上多,实地少,经费减少,下乡接待少,行政经费得到压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178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17.36万元,固定资产1493.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7.22万元,其他资产4966.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3.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4.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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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30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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