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香格里拉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经营管理现存经营性国有资产:对政府和国家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运作,以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二)有效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或建设,其资金投入由香格里拉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控制流向、监督投入,使建设资金合法高效地注入到项目建设中去。
(三)作为政府的融资主体,香格里拉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在资金的引进、项目招商、建设资金的筹集等方面有其固有的职责。在政府的批准下,代表政府向外商、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筹措,使项目开发、建设投资正常运行。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建塘东路85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0887-8288832(传真:0887-8288832)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行政公文草拟、成文和传达;负责和参与起草公司重要文件,办理工商税务执照的年检、登记;负责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定期上报;参与重大项目调研;负责会议组织、记录、传达与督办;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经济信息、档案管理、图书资料、办公自动化以及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批评建议、督办、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公司内办公设备和车辆的管理和调配;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业务接待及公共关系的管理;负责办公区后勤管理。
落实投资方案;具体实施建设项目,制定经营计划,为建设项目解决资金、技术、产品、质量、人才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竣工验收和有关手续的交接,着重新建项目的实施和工业资本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验收和评审;工程合同与资料管理工作。
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管理和实施;年度投资计划的制订与执行;项目策划、立项、招投标管理;项目咨询评估,拟定投资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和落实配套措施;投资合作洽谈,开展公司的筹资、引资、融资、发行债券,与国内外企业的参股、联合工作;负责投资合同、章程的草拟;初审和报批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确定市级经营性建设基金和专项建设基金以及财政委托资金投资使用方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责任书,监督、审查投资经营业主的资质、资信和偿还能力;着重宏观工作和项目的前期工作。
拟定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和增量投入;管理现存国有资产的经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抓好国有资产的设立、分离、兼并、破产和重组等有关工作;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股权(产权)出售、转让收入,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着重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和商业资本管理。
拟定和组织实施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编制年度汇总的各类会计报表和报送工作;办理日常会计核算及账户管理、资金收付、股权收益上缴方案事宜;向领导提供国有资本变动和经营损益情况,并进行动态分析和管理;对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收益分配、年度预算等进行监督,严格考核年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实现利润等效益成本指标;协同其他部门办好筹资业务;参与企业经营、融资、投资的计划和实施;监督固定资产管理。
协助公司高层完成集团公司组织架构设计;负责集团和下属公司组织运行情况的监察和整改建议;负责招聘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团队发展规划和培训;负责薪酬体系的规划和执行;负责公司日常考勤监督和执行;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制订和执行;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管理岗位晋升工作的考核和建议;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管理。
依法协调、解决经营、债权、产权纠纷,做好全公司各项工作的法律服务;对全资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建设进行年度专项审计,达到依法治司、稳健经营、减少资本和经营财务收益的流失;负责管理公司法律事务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