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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

索引号
0152863556/202100033
文  号
来 源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
公开日期
2021-03-05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公安居对政协香格里拉市二届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05 11:03     浏览次数: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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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香格里拉市二届四次会议61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香格里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改善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学校门前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状况的建议》已转办至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研究办理,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2019年7月,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就“香巴拉旅游小镇内交通乱象,严重影响该小镇住户出行,扰乱小镇内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责成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城市交警大队进行办理。收到责令整改通知后,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及时与该小镇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小镇物业就停车位缺少进行合理规划,并按照《云南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定,向住户和单位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但收效甚微,尤其是小镇内学生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显现尤为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交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为此,我局城市交警大队难以对该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也难派驻警力对其进行管控。

2020年6月,为切实做好康珠大道以东、仁安路以北区域的管控,我局城市交警大队成立东城区中队,并抽调相关警力,切实开展该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同时,责成东城中队负责人,就高峰期对香巴拉旅游小镇周边入口进行常态化管控,并促成了与市民族小学、市幼儿园、市社区医学中心、香巴拉旅游小镇物业等部门达成校园周边道路管控合作协议,对高峰期和学生上下学期间进行常态化管控。并安排警力对民族小学学生上下学开展护学行动,但由于民族小学周边道路相关配套设施单一,周末学生放学期间,短时交通拥堵现象仍然存在。为确保香巴拉旅游小镇内校园周边道路的管控,我局城市交警大队将一如以往做好学校学生上小学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切实做好护学保通工作。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您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征询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公安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征询表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2日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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