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网站开设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查找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除网站外,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刑事司法类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办公室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在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要,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 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1.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2.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3.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办公室。(8222514)
四、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