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5年度学法清单》,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检委会专题学习、业务部门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专题学法8次,各业务股室学法60余次,视频学法30余次。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扣重要时间节点贯彻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到市区各大广场、乡村振兴帮扶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知晓度和覆盖面,共计开展专项普法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生态环境相关法律咨询80余人。
三是拍摄了一部机动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问题的警示宣传片,在“迪庆生态”和“香格里拉融媒体”等平台相继播出,反响较好。
四是针对砂石厂、加油站、家具厂喷漆等行业领域,梳理了环保手续办理、环保工艺、违法情形和后果的普法宣传内容,制作发放1000本宣传手册。
(二)日常普法和专项普法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根据《香格里拉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方案》要求,2025年1月,我分局在执法过程中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河湖管理、污染治理、保护自然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共计开展宣讲24场,宣讲对象2000余人,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
二是日常执法和普法双推进。2025年5月7日,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村民信访哈巴雪山旅游开发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对哈巴雪山景区开展现场核查,了解国投公司近期在景区内是否存在建设项目,及中长远项目规划等,并对国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场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普法宣传。并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三是为企业“送法规送技术”上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需求。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开展“阳光执法助企行”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7月25日-8月5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由香格里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在检查和帮扶助企过程中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宣传。累计走访企业8家,开展8场专项宣传行动,发放《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关于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公告》《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16项措施》《迪庆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18项措施》等宣传资料24份。同时向企业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手册共20余份。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2025年选派40余人次参加执法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党校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15场,线上培训30场。
(四)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对各种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2025年1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共4起,查处4起,罚款金额共计48.8万元。(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检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按照“对群众举报在第一时间受理和转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反馈”的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各类环境举报投诉,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66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对列入双随机名录的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检查30余家企业,作现场检查记录卡30余份,出动60余人次;督促17家列入香格里拉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完成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1月至今对取得排污许可证的9家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督促15家列入香格里拉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完成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对取得排污许可证的30家企业是否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是否存在非法排污等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共发现50余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余个问题;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更新应急预案,2025年完成40家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2025年共参加案卷评查活动7次,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精选案例材料,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削减审查环节,审批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截至目前,2025年1月至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30家,“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批环评16家,“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验收公示10家。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执行标准函的确认、回复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2016年以来,中央、省共对我市开展了6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4项(含转办投诉举报件97件),市级层面完成整改191项(含转办投诉举报件95件),剩余13项未完成整改,其中8项按时序推进中,需在2026年底完成的反馈问题有5项,需在2027年底完成的有3项;未按时序推进5项,1项为2024年逾期项(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问题),4项为2025年逾期项(三江并流遗产地矿权退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纳帕海水质提升及弃土场生态治理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普法力量与任务不匹配。人均监管企业数量偏高,影响执法深度与响应速度、普法广度与力度。二是企业主体责任和守法意识亟待加强。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普法教育亟需深化。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主要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指引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分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
(一)压实主体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就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工作作出指示,“一把手”亲自分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拟写年度述法报告,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发挥头雁作用。重视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重要要求,组织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引领全局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依法决策。根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修改完善办规章制度作出指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审核管理财务、保密等重要事项,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规范引领,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应对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意识引领,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