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香格里拉市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香格里拉市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香格里拉市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香格里拉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
(香格里拉市投资促进局 代)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香格里拉市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迪庆州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务实作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目标,务实招商引资工作作风,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资源比较优势,做深做实招商项目研究谋划,精准务实开展招商活动,强化招商项目全流程管理,规范投资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的要求,按照产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方向,通过实施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市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引资规模和市场主体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2023-2025行动目标计划明细表
年度 目标 | 引进落地亿元产业项目 (个) | 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户) | 实际引进州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 | 实际利用外资 |
2023年 | 1 | 不低于1户 | 增长15%,力争增长20% | 增长10%,力争增长15% |
2024年 | 2 | 不低于1户 | 增长15%,力争增长20% | 增长10%,力争增长15% |
2025年 | 2 | 不低于1户 | 增长15%,力争增长20% | 增长10%,力争增长15% |
合计 | 5(力争引进超10亿元产业项目1个及以上) | 不低于3户 | ||
注:计划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有:香格里拉市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宗固废环保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香格里拉矿泉水项目、香格里拉旅游轨道交通项目、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尼汝村抽水蓄能项目以及其它景区提升、酒店配套,中药材、食用菌、木本油料种植加工,分布式光伏,水资源综合利用,尾矿加工综合利用,民族医药研发、生物制造等方面产业项目。 | ||||
二、主要任务
(一)树立务实招商理念
1.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挥棒”、““红绿灯”,树牢“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提高“抓发展必须抓招商”的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数字化进程,立足全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招优引强、择商选资,坚决守住依法依规的底线、生态保护的红线、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线。
2.加强统筹规划。市级各产业招商组要牵头做好产业谋划、项目策划、招商计划,掌握产业发展现状,挖掘产业发展潜能,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项目,加强对各乡(镇)产业招商工作的指导,协调整合市、乡(镇)两级资源要素,组织策划产业重点招商项目明确产业招商主攻方向,协调解决项目招引、落地过程中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要立足生产要素资源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招商方案并精准实施,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分布资源,推动地区间产业协同发展。市投资促进局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指导,鼓励市级产业招商组、各乡(镇)发挥互补优势,在招商引资各个环节上形成合作与互补,提升我市重点产业竞争力和附加值。
3.精确定位目标。市级产业招商组、各乡(镇)要根据产业规划发展需求和资源优势,研究“拿什么招”“到哪里招”“应该招谁”明确招商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目标投资者,制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从本行业、本领域、本乡(镇)实际需求出发招引适合的项目,注重经济实绩,注重产业协同,既要引进示范性、带动性作用明显的大项目,也要引进市场前景好、拉动就业、增加税收的中小型项目,推动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4.强化市场思维和“算账”意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算好“经济账”“长远账”“绿色账”,以优质资源招引优质企业、切实为地方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甄别部分企业“短期套利”心态,避免招引靠政府补贴度日、利用财税奖补套利的企业,谨慎对待短期内多地签约、重复挂牌的企业,防范在“大项目”偏好下脱离实际,警惕付出大量资源收效甚微,避免引进加速贬值的不良项目资产,强化对引资背景的调查研判,避免引入期限长短错配、债权股权属性不清的资金,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二)明确重点招商方向
5.发挥资源优势招商。充分利用好我市资源禀赋和良好自然生态,围绕文化旅游、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绿色矿业、生物制造等,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方向。围绕打造“世界的香格里拉”,按照全域旅游、全时旅游、全要素旅游的要求,主动融入“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圈”“金沙江旅游经济带”和“滇西旅游环线”,在景区提升、酒店配套、文旅融合、旅游价值延伸、旅游品牌打造方面大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和市场主体,加快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优,助推我市旅游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围绕“土特产”要求,突出组织化,适度规模化,提升规范化,围绕中药材、食用菌、木本油料、高原杂粮、牦牛等特色畜禽和林下经济发展,针对种养、生产、加工、销售品牌等环节,因地制宜引进农产品种养和精深加工企业,做精做特高原特色农业。按照“优水电、扩光伏”的思路,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重点引进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企业和项目,做优做好绿色能源。积极引进有较强深加工能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市场主体,引进先进生产和工艺,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绿色矿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慎重引进只卖原材料、初级资源的企业,做活做新绿色矿业。积极引进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推进民族医药研发、生物制造产业等,加快推进藏医药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6.围绕区位特点招商。立足我市内联滇中城市群,由滇入藏接连藏东,辐射川西外联成渝经济圈,是滇西旅游环线轴心和大香格里拉核心,是川藏入滇向东南亚和由滇入藏向南亚大通道的独特区位,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持续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产业合作,充分利用好沪滇、昆迪友好协作,强化我市与周边产业链的联动和互动,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项目,借助动车开通西香高速建设等机遇,加快推进面向藏东辐射中心建设,把我市打造成辐射藏东商贸物流转移重点承接地。
7.注重招龙头引配套。聚焦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支撑带动作用强、示范引领优势明显的“链主”企业,同时与延链补链强链相结合,围绕主导产业,引进上下游关联企业。从“地毯式招商”向“地图式招商”转变,推动形成“招来一个企业完善一个链条、育强一个产业”的良好局面。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市场前景广的企业,抓大不放小,形成产业环境良性互动、大中小企业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三)精准策划包装项目
8.提高项目谋划精准性。市级产业招商组要加强产业项目研究谋划,找准我市比较优势和产业特色,明确待招商项目的方向和内容,了解项目所处的行业领域、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等,找出与其他项目的差异化、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市级产业招商组和各乡(镇)要加强市场调研和企业信息收集分析,对应产业梳理目标企业清单,根据目标企业投资需求,量身定制招商专案,匹配个性化要素条件,清晰准确梳理税收、用地、用能、贷款支持等相关政策,提高项目对外招商的吸引力和成功率。
9.提高项目包装成熟度。策划包装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各产业招商组、各乡(镇)要主动作为,靠前谋划,扎实做好项目调研、分析等各项前期工作,明确初步选址意向、用地信息、项目内容、配套条件等。要深入研究市场需求、技术趋势和政策环境,合理规划项目的产能、投资规模、市场前景等关键指标,帮助投资者评估项目的潜在回报和风险,提高项目的可行性。
10.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市级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加强与州、省级平台信息互通,及时发布全市招商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加强招商项目储备库、重要客商资源库、在谈项目信息库管理,动态收集投资线索,定期开展汇总研判,对有效、高价值投资线索及时移交市产业招商组、各乡(镇)跟踪落实。拓宽投资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等合作,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行业趋势、投资动态等信息,提升招商引资效率。
11.打造招商品牌形象。精心策划制作香格里拉市投资指南、招商引资宣传片、项目宣传资料、演示文稿,通过平面、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对外展示本地区特色优势、招商项目投资环境、城市形象等,打造“世界的香格里拉”招商宣传品牌形象。依托国内外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我市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宣传推介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
(四)精准开展招商活动
12.精准对接洽谈。瞄准目标企业,主动上门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了解企业发展计划、投资意向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当地投资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配套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解决企业需求的措施,找到双方需求的契合点,避免大而化之、泛泛而谈。
13.提升招商活动实效。组织举办的招商活动要以产业为主题,以项目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多开展与企业面对面深入交流,提高招商活动精准性、宣传推介专业性和项目治谈有效性,避免搞“大呼隆”、“花架子”式的招商活动。项目签约活动以签订投资合同(协议)为主,少签框架协议,外出招商要以见实效为出发点,杜绝重复签约、“表演”签约、外出招商“走过场”等。
14.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有机结合,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团队来香创新创业,支持市籍在外人才回归家乡开展投资创业、技术支持、项目合作,积极推动构建“链主企业+领军人才+产业基金+中介机构+公共平台”的产业生态体系。
15.鼓励多元化招商。通过委托中介机构、“招商顾问”代理招商,基金招商、国资平台招商,依托节庆活动举办产业论坛、策划重大招商活动,精心策划“一把手”招商、大力组织小分队招商,加强数字化招商、参与开放平台招商等多样化招商方式,提升招商引资的有效性。发挥好沪滇、昆迪等产业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招商、联合推介等方式,建立跨地区招商引资合作机制。
16.加大市场化招商。大力鼓励企业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全面推进市场化招商、社会化招商。认真落实《云南省市场化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市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17.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平台招商作用。市属国有企业要主动融入招商引资工作大局,立足我市资源禀赋,紧紧围绕发展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以企引企,精心谋划项目,创新招商模式,广泛推介项目,主动对接洽谈,寻找合作伙伴,拓宽融资渠道,承接优质项目,有效盘活现有资源,发挥招商引资平台作用。
(五)防范招商引资风险
18.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合理性、经济性分析研判,在开展项目合作之前,要对投资方经营状况、信誉等开展背景调查,对项目的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技术可行性等进行评估,谨慎论证平台经济项目(实际业务发生地和企业注册地“两张皮”的项目)。在项目治谈过程中,可引入专业团队对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为集体决策提供参考。
19.建立合同评审备案制度。拟制投资合同(协议)时,要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合同条款充分保障政府和投资者的双边权益,明确双方的权责、责任分担、违约责任等,确保在出现风险和纠纷时有法律依据和解决渠道。在签订投资合同(协议)过程中,避免出现地方政府违规承诺土地价格或税收优惠政策违法担保等问题,杜绝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行为。建立项目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决策、登记备案等制度,对签约合同(协议)进行规范化管理。
(六)跟踪推进项目落地
20.加强项目跟踪推进。充分运用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形成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签约-开工-投产-投诉服务”全流程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强对签约项目跟踪督办,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协议)的项目才可纳入签约项目库。建立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和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市招商委及其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产业招商组、各乡(镇)按照“一个项目、一位市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的“四个一”要求,全力服务跟进签约项目顺利落地,做到招商项目专人盯,避免电话遥控指挥要材料,多到项目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加大服务协调力度,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建设。
21.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计划指标。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租让结合等方式灵活供应土地。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探索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加强林地审批服务和政策指导,提升企业获得用电、用水、用气服务水平。
22.建立项目流转机制。探索建立招商项目流转及利益共享机制。遵循差异化发展理念,落实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各产业招商组、各乡(镇)洽谈无法落户或不适宜落户本地的优质项目,提报至市招商委办公室统筹,推荐到符合发展定位、具有落地条件的地区推动招商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有序流转,实现招商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主动对接州招商委办,主动争取承接其它两县、产业园区流转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优质项目。
23.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对招商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因投资主体不履行协议、投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应及时调整退出项目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要定期清理整治停滞项目,对落地2年以上仍未投产、占用大量资金、土地的项目坚决清理,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止损,淘汰退出。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清理退出,腾笼换鸟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
(七)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24.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提升招商政策吸引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企业所得税收、留存电量、贷款贴息等涉藏地区扶持政策。依法依规制定吸引和支持外来投资的政策措施,在市政府年度稳增长政策措施中纳入招商引资激励相关内容,落实好“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等现有政策,平等对待各种类型的经营主体,注意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科学制定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避免门槛过高或“一刀切”,严格限制超常规优惠,制定限制性政策,设定各项招引政策支持的合理比例,避免政策无效耗损,避免互相攀比优惠条件。建立吸引和支持外来投资政策措施动态梳理发布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市招商委通知按时上报各自领域政策措施,由市招委办公室适时梳理、汇总和统一发布。
25.强化政策兑现落实。落实省、州、市稳增长政策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发展状况的掌握,对达到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外贸企业等给予资金补助。加强政策宣传,主动走访服务企业,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制定的政策。
(八)优化投资环境
26.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服务资源,着力营造透明的政策环境、建设优质高效的行政环境、优化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投资环境。
27.高效服务外来投资企业。做好企业接洽服务工作,提供产业导向、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等方面咨询和信息服务,积极争取有效投资,促进项目投资合作。认真办理企业反馈意见和投诉,做好企业反映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解决。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加大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
28.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畅通政企交流渠道,市级各产业主抓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各自领域,相关市级领导参加,定期开展政企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听取产业发展及产业招商相关意见建议。落实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消除民营企业投资隐形壁垒,一般竞争性领域对民营企业全面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帮助其发展壮大。
(九)科学考核评价
29.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结合区域发展平衡性,每年在州级下达对我市的考核目标任务后,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及产业发展情况,科学设定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全面、客观评估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强化结果考核,淡化过程考核,不以外出招商次数、对接企业数量、签约金额作为考核指标,注重考核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质量,注重考核项目的落地率和资金到位情况,科学反映招商引资质效和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30.加强考核激励。市招商委办公室定期督查、通报市级产业招商组、各乡(镇)、市级服务部门招商引资成效和工作情况。健全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香格里拉市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方案》,树立招商引资看实绩、比高下、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市招商委办公室对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且综合评定排名前列、单项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突出的部门、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和奖补,营造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同联动招商工作机制
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市招商委成员单位要主动担责,协调联动,“一盘棋”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市级产业招商组要牵头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产业关联部门要落实大抓产业招商相关工作,要素审批服务部门要及时解决招商项目要素保障供给。市级产业招商组、各乡(镇)、市级服务部门要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主动承接产业招商项目,全程服务项目落地。投资促进部门要发挥招商引资“运动员”“服务员”作用,带头接洽、对接企业、争取投资。
(二)健全“一把手”招商工作机制
市级产业招商组、各乡(镇)、市级服务部门及产业主责部门“一把手”要带头推进招商工作,带头做好产业谋划、项目策划、招商计划,带队外出招商,会见重要客商、亲自治谈推进项目。加强对“一把手”招商成果跟踪问效,推动项目落地,力戒形式主义。
(三)健全定期调度推进工作机制
市招商委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月一通报一提醒一督办”“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评比”的工作机制,并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充实工作机制制度。
(四)加强专业化招商队伍建设
加大招商干部学习培训力度,加快建设一支熟悉产业发展、掌握经济政策、通晓商务惯例、懂得谈判技巧的专业化招商队伍。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鼓励招商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五)强化招商引资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抓招商引资的部署安排,每年足额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比学赶超”激励奖补经费和市场化招商引资奖补经费,提升招商考评质效,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激励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专款专用,有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