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38XK/202500577
文  号
来 源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7-02
关于《香格里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02 15:36     浏览次数: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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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香格里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香格里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香格里拉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众多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然而,要让这些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建后管护至关重要。此前,在管护责任划分、经费保障、监管考核等方面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标准农田的使用效能。为解决这些问题,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二、目标与意义

《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香格里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保障管护经费,规范管护标准和考核监督,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持续发挥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作用,为香格里拉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管护范围明确

本《办法》适用于香格里拉市行政区域内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范围涵盖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灌排渠道、泵站、水闸等灌排工程;田间道路、生产路等道路工程;输配电线路、变压器等输配电工程;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施、标识牌等。通过清晰界定管护范围,避免出现管护盲区。

(二)管护主体与责任落实

按照 “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 的原则确定管护主体。具体来说,对于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高标准农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护;通过流转等方式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高标准农田,在流转合同中应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护责任;涉及跨村、跨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负责协调管护。各管护主体需承担对工程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及时修复损坏设施等责任,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灌排渠道进行清淤除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保障所使用的田间道路平整畅通。

(三)管护经费保障

管护经费是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支撑。《办法》规定,管护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受益主体自筹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的资金。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同时,鼓励通过 “一事一议” 等方式,引导受益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资出劳参与管护。例如,对于一些小型维修养护项目,可由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完成,降低管护成本。此外,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如鼓励企业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参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四)管护标准与要求细化

对各类工程设施的管护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灌排工程要求渠道无淤积、渗漏,水闸、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灌溉保证率达到设计标准;田间道路要求路面平整、无坑洼,路肩整齐,排水畅通;输配电工程要求线路安全稳固,变压器等设备运行良好等。同时,规定了日常管护、定期维护和应急抢修等不同管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日常管护需每日或每周对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及时清理杂物;定期维护按季度或年度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应急抢修则在设施遭受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时,能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修复,保障农业生产不受较大影响。

(五)监督考核机制完善

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管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护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工程设施运行状况等。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管护经费安排、项目申报等挂钩。对管护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管护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例如,若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严重且未及时修复,经考核不合格,将减少其下一年度可能获得的管护经费支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香格里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提供了长期有效的制度保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持续高效发挥作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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