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司法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公证、律师工作等。设有办公室、法制调研与督查股、法规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社区矫正股、人民参与与促进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8个职能股室,政工科独立设置,下设11个乡镇基层司法所,按照上级规定设立党组和党支部,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及忠信勤民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吉参路1号;办公时间:1—4月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5月—10月上午8:300—12:00,下午14:30—17:30,11月—12月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传真):0887—8224143.
负责文件等资料收发起草、会务、公车管理及驾驶、财务、考勤、档案归档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等工作。
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等工作。
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事务所工作以及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等工作。
全市公证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等公证工作。
香格里拉市立法项目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以及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等工作。
对外法治宣传和香格里拉市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助理员,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专业性调解等工作。
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和警务和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司法局选调人员审核、管理有关组织党建工作、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
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等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