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8月2日部、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的部署要求,为全力做好全市应对疫情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应对疫情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依托大数据分析数据,最大限度应对疫情扩散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践行伟大的建党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配合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展全市应对疫情工作,加强联防联控,严密全市社会面治安管理,巩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来之不易的成果,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常态化应对疫情工作,经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1年第2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
组 长:和贵忠(迪庆州公安局党委委员、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石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韩建新(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和汉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杨 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和旭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 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鲁建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韩晓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治安大队,由副局长和旭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和圣础同志任副主任,抽调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夏文杰同志、治安大队副教导员余海东同志、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杨凯同志、国保大队民警鲁茸次称为办公室成员(工作专班),各部门抽调一名民(辅)警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疫情防控、视频卡点核查、数据分析、警务查缉及涉疫相关工作,实时处理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疫情防控
1、协助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发现、掌握本市疫情;
2、加强社会随访,根据上级推送和自行摸排情况,配合卫健、医疗、防疫等部门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体检和隔离观察;
3、协助有关部门控制人员流动、聚集,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疾病处置
1、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2、对隔离地区和医院加强治安管理;
3、协助卫健、医疗、防疫机构开展重点部位防疫检查、人员防控。
(三)依法打击
1、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制造恐慌行为;
2、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防范、打击哄抬物价和制售假、伪、冒、劣商品(药品)的违法行为;
3、依法打击侮辱、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对全市党政首脑机关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
5、落实社会面治安防控措施,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组织协调开展情况收集掌握、编制应对疫情工作方案预案、实时数据收统上报和核查分析、涉疫重点部位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治安大队:一是加强全市社会面治安管控。指导各派出所及时发现非法聚集苗头,快速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出现恐慌、骚乱;指导医院、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强治安管控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查处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行为。二是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大型活动举办的审批,严格控制群众参与密度,将群众自发聚集及无需许可的各类节庆活动和规模性商场促销活动纳入管理视线,及时报告市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报卫健部门,组织相应警力协助完成活动现场维护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三是细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根据市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和卫健部门需要及疫情发展形势,指导疫情涉及的医院,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维护好正常医疗秩序。四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指挥中心: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双带班制度,安排充足的警力值班备勤,做好极端情形下的应对处置准备。二是根据推送涉疫可疑人员数据核查要求,利用信息化大数据资源及时组织开展二次研判分析和核查工作,核查情况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市局疫情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防控工作。三是启动每日巡检机制,确保大数据等各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应对疫情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四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政工监督室: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好即时表扬,选树典型,完善警方通报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警务保障室:一是做好常态化应对疫情工作的后勤保障及相关防护器材、用具的购置、配发等工作。二是组织实施好单位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杀和对进出办公楼主楼所有人员扫码、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三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科信大队:一是根据应对疫情工作要求,做好极端情势下的应对处置准备。二是启动信息巡检机制,确保大数据等各平台系统的运行正常,为应对疫情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三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警务督察大队:一是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开展扫码、亮码、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等工作,严防内部疫情传播和扩散。二是做好对全市公安机关应对疫情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用足用好曝光、通报机制,重在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网安大队:一是统筹组织全市网上巡逻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巡查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落地核实处置网上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二是加强舆情引导管控,密切关注互联网上疫情的各类反应,对在网上造谣惑众、制造恐慌及恶意攻击诽谤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有害信息,及时删除、屏蔽、封堵同时做到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三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交警大队、直属城市交警大队:一是配合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各职能组做好检查检疫和物资流通工作,保证人员、物资正常流通。二是配合卫健部门及医疗、防疫部门加强对客运车辆消毒检查。三是防止任何阻断交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阻止,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是实时根据市局党委指令,严密对进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其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五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森林警察大队:加强督察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和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等涉食药环违法犯罪行为,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特警大队:一是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开展扫码、亮码、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等工作,加强自身防范,严防内部疫情传播和扩散。二是备足应急处突力量,备好应急处突装备,强化应急处突演练。三是按要求安排足够警力认真完成疫情隔离点勤务保障。四是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窗口部门:加强对外服务窗口的卫生防疫,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开展扫码、亮码、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等工作,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加强自身防范,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
市局机关其他部门:按照市局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开展好相应工作。依照市局疫情防控办安排,认真履行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任务。
各派出所:一是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开展扫码、亮码、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等工作,加强自身防范,严防内部疫情传播和扩散。二是实时组织开展好内部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杀等工作。三是完成好市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协助好当地党委政府和防疫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四是在对辖区内小区、社区、村社实施疫情封控、管控、防范措施时,积极协同其他疫情防控职能组完成区域警戒等任务(城区此项任务具体由建塘派出所完成,尼旺宗派出所务必积极配合建塘派出所开展)。五是根据乡镇疫情防控办部署,认真开展好辖区内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性。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当前应对疫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责,从实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蔓延。
(二)细化方案预案,注重操作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将疫情防控同日常警务工作、其他重大安保活动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落实。
(三)严密活动监管,注重可行性。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已批准的大型活动,要加强与主办方沟通,对群众自发聚集的大型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尽量停办、取消。确实难以取消的,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联合卫健部门、应急、市场监管、民宗等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安全监管,严防疫情的传播。
(四)密切协作配合,注重合力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作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防控合力,打好整体仗、联动仗、持久仗。
(五)加强自身防护,注重安全性。各派出所在接到涉疫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市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予以配合,不得冒然出警,更不得将其带入警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严防密接触或次密接触情况发生。在涉疫情处置过程中,要依靠有关部门做好说服教育和劝阻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发事端,影响社会稳定。处警民(辅)警要做好个人防护,执行任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杀处理。
(六)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时效性。各部门要全面、及时、精确报送数据信息、工作情况、典型事迹等,注重发现工作中的困难不足,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重要、特殊、临时情况请第一时间分别报市局指挥中心和市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夏文杰,13988715651;余海东,13988769777。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代章)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