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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OX44804N/202100208
文  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1-10-20
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近期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2021-10-20 11:31     浏览次数: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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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近期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截止10月19日10时,陕西省西安市、宁夏银川两地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病例轨迹涉及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贵州、湖南、北京七省区市26人此次疫情涉及省份多,传播链尚未明确。为严格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意外”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和游客紧急提醒如下:

一、以下三类入(返)香人员必须在抵达我市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一是10月3日以来,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入(返)香人员;

二是10月9日以来,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嘉峪关市、张掖市,陕西西安市入(返)香人员;

三是10月15日以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甘肃兰州市,宁夏银川市、吴忠市,湖南长沙市贵州遵义市北京丰台等重点地区入(返)香人员。

二、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市疾控中心报告,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间开展4次(第1天、4天、7天、14天)核酸检测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四、继续坚持非必不出境、不出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旅行或出差,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第二剂和完成第二针剂接种时间超过6个月第三剂加强免疫接种

七、积极配合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因瞒报、虚报,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7-8293181  

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887-3065986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卫健局代章)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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