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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433045079D/202100252
文  号
来 源
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1-10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设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点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0 11:10     浏览次数: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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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迪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设置路口冷链食品物流运输信息登记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设置冷链食品运输信息登记点两处,制定本方案。

1、 组织机构

信息登记点领导小组为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交通管控组。    

组   长:史利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和贵忠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和正先  交通局局长

成  员:   格咱乡乡长

               东旺乡乡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信息登记工作联络员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联络员孙正华。

2、 物资保障及人员安排

每个信息登记点配置物资为:1.帐篷两个,2.发电机、照明和取暖设备一套,2.电磁炉、电饭煲及锅碗炊具一套,3.床铺和被褥五套,4.笔记本电脑一台,5.消毒消杀设备两套。6.个人防护用品12人份,分批配备。7.体温测量设备两套,行程码和健康码一套。

工作人员为:每个信息登记点安排12人,由当地乡镇政府和市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

3、 工作要求

值班值守按照六人两班倒轮守,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人员分两批轮换,保证休息。

要求值班人员对来往车辆进行排查,包括:1.车辆及司机基本信息、旅居史情况。2.对物资进行排查和登记,实时上报信息。3.对所有运输的货物外包装进行消杀,包括车厢。4.涉及冷链食品的,要查清物品运输起止点,要求司机出示检测证明,合格后才可放行,不能出示的及时联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5.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律不准放行,登记上报指挥部后对车辆进行劝返。

4、 工作重点

1.要求信息登记点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作好驻地的日常消杀。

2.排查登记要细致到位,排查车辆为所有车辆(包括轿车),既要查看车辆运输的台账,也要检查车厢物品。

3.在排查过程中提高意识,对车上人员也要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排查,查看行程码和健康码,对发热人员进行隔离,及时联系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工作保障

1.保障工作人员的物资配备,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物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工作人员的消杀和防护物资、生活用品供应、补贴和奖励等。

2.严守工作纪律,在信息登记点的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严肃签到签退,合理安排轮换,保证人员在岗,排查工作要有效和高效,信息上报要及时。

3.开展工作要文明礼貌,对排查车辆和人员要文明礼貌,宣传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政策,对不配合的人员要积极疏导,不得暴力检查,不得拍照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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