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
补贴对象及金额: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1、具有香格里拉辖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三、四级残疾证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老龄困难残疾人;2、持听力言语类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金额90元/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一级护理补贴对象为:持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除听力言语类外);(补贴金额100元/月)2、二级护理补贴对象为:持三、四级精神类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金额90元/月)
(三)不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如下救助:1、有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市残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扶持;2、残疾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或遇重大疾病、灾害的,市残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家庭生活困难和医疗救助。
同时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就高原则只能申领一项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两项补贴:
(一)残疾人死亡的;
(二)残疾人户籍迁出我市的;
(三)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干部;
(五)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申请流程
根据申请补贴项目分别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
申请后符合后由乡残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核登记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市残联、市民政局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月开始发放残疾补贴。
*所需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及监护人身份证。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可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30887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