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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2-12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2 09:49     浏览次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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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水务局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2566号)文件要求,现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19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下达你们,支出请列入2026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资金列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科目其他资金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现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待中央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办法等要求执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支出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在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各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绩效目标填报要与实际实施项目等相关工作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资金项目使用效果。请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表请在26日之前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农业股

五、请于收文后的5个工作日内,“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进“项目库管理”申报相关项目,以确保资金指标的及时下达和资金拨款进度。

六、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表

                2.2026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中央资金)计划分配表

                4.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明细表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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