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广大家长、各代偿对象: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毕业生本人申请、省教育厅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共有54人普通高校毕业生代偿对象通过初审,21人代偿对象未通过初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的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电话:13988767906(邓老师)
13988746124(益老师)
附件:1.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通过名单(香格里拉市)
2. 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
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不通过名单(香格里拉市)
(注:以上1、2附件见《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初审总名单(香格里拉市)》)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