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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1-04
香格里拉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3一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4 11:45     浏览次数: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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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公

 

     2023年以来,我遭受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干旱灾害、风雹、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群众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一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迪财资环﹝2023﹞69号)下达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83万元, 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救助。现将审定的香格里拉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一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8),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87一8229075

1、资金总额:中央资金483万元。

2、救助对象:2023年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生活救助的受灾农户。

3、救助标准:经统计,2023年11个乡镇共有25363人不同程度受灾。根据我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量,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我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标准。具体分为ABC三类:(1)A类:具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农作物全部绝收、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情况之一,导致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重点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根据实际困难发放救灾衣被;对因灾造成重大伤病人员,另按每人不低于3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2)B类:具有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情况之一,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部分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300的标准进行救助;视情发放救灾衣被;对因灾造成较大伤病人员,另按每人不低于2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3)C类:对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给予酌情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15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酌情发放救灾衣被。

 4、救助流程: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资金发放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5、救助范围:建塘镇、虎跳峡镇、金江镇小中甸镇上江乡、三坝乡、洛吉乡、尼西格咱乡、东旺乡、五境乡11个乡镇 

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

分配方案

1

2

A

B

C

地区名称

受灾人口  (人)

需救助户数(户)

需救助人口(人)

需救助户数(户)

需救助人口(人)

需救助户数(户)

需救助人口(人)

建塘镇

569

0

0

12

75

82

479

虎跳峡镇

5312

10

43

1090

4549

0

0

金江镇

6920

373

1536

15

64

624

2499

小中甸镇

3657

39

221

0

0

524

2901

上江乡

302

1

4

0

0

18

76

三坝乡

1515

0

0

21

98

136

605

洛吉乡

1178

4

15

141

694

31

150

尼西乡

78

0

0

15

82

0

0

格咱乡

1070

1

2

2

14

131

794

东旺乡

4080

109

631

301

1905

81

481

五境乡

682

17

71

92

455

0

0

合计

25363

554

2523

1689

7936

1627

7985

合计救助18444人,合计救助资金4830000元

A类共计救助2523人,共计救助资金1251450

B类共计救助7936人,共计救助资金2380800元

C类共计救助7985人,共计救助资金1197750

备注:虎跳峡的B类中含经济开发区92户农户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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