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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3-12-27
香格里拉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补充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12-27 16:06     浏览次数: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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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补充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202223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香格里拉市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市实际以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根据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的《香格里拉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等,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最终调整,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级相关会议精神。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香格里拉市十四五规划和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香格里拉市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统筹整合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用于乡村振兴,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总体要求

)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支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集中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按照乡村振兴标准优先保障脱贫村、脱贫人口脱贫巩固支出,向年度内重点建设的乡村振兴项目倾斜。集中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以外的支出。

(二)编制必要性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是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当务之急。第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需要,必须统筹安排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第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必须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设。

、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以乡村振兴为引领,落实资金使用机制,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资金使用机制的有效衔接。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香格里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瞄准目标,规范使用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最终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争取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支出,不得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以外的支出。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必须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集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致力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做到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

(四)加强管理,跟踪问效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实施和资金安全主体责任。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有全过程监管责任,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过程中,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加强监督、落实监管职责。

、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整合组织保障

为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设立了香格里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研究确定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等重大事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由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彭震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

(二)合理划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职责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项目审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制定和报批、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评和公示8个流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实施部门责任制,相关行业部门责任为:

1.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与省、州长期规划、部门专项规划衔接。(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香格里拉发展和改革局和各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立项目库时需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的规定对入库项目执行前期论证、审定等程序,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入库。(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各相关部门配合)

3.制定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的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配合)

4.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香办发〔201981号)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配合)

5.制定整合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及绩效自评办法,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年度目标、项目实施内容制定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再根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

6.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和管理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

7.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年度目标和实施内容设立绩效指标体系,并积极组织绩效自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并按时将绩效自评报表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8.全面公开公示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项目主管部门)

(三)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结果运用体系。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各乡镇、各市直属部门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整合情况、乡村振兴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时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客观、公正的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加大整合信息公开力度

各有关部门应通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渠道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乡村振兴项目部门及乡镇要打通公示最后一公里,将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到村、组、项目实施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阳光透明。

(五)加强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以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察委为主的执纪问责机制。明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的关键部门,各单位、乡镇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全力服从和服务于统筹整合工作。

两办督查室要把精力集中到对整合调整方案的推进落实上来,对凡是工作推进不到位、资金整合不及时、项目推进不得力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察委。

市纪委监察委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受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切实做好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受理,及时受理审计、信访和职能部门督查、稽查、检查、抽查等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移送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查处扶贫领域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整合方案决策部署,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挪用、侵占、套取、骗取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市纪委监察委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统筹整合

(一)资金来源

1.中央层面(16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2.省级层面(11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包括用于长江禁渔资金);省级林业发展资金(不包括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资金);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不包括宗教等特殊经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部分);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3.州级层面(5项):州级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补充耕地项目资金。

(二)资金管理、实施方式及拨付流程

集中支付,及时下达。纳入整合的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到香格里拉市财政后,由香格里拉市财政各业务股室将整合资金归集到整合资金池(财政一体化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香格里拉市财政通知项目主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结合财政衔接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实施情况提供资金分配方案,香格里拉市扶贫指挥部项目办于13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资金使用方案上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香格里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香格里拉市财政按照批复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各项目主管部门。整个流程严格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统筹整合后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结余结转规模严格控制在省级规定的3%以内。具体流程示意图:

财政通知项目主管部门提供资金分配方案2个工作日)市扶贫开发指挥部项目办出计划(13个工作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批复(3个工作日)市财政根据批复拨付资金(2个工作日)。

(三)年度资金投入

2023年香格里拉市安排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7,07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29.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37.00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704.00万元。具体情况为:

1.统筹整合使用中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7,58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29.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44.00万元,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414.0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00.00万元。

2.统筹整合使用省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9,483.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37.00万元,其他涉农资金246.00万元

、项目规划

本方案规划项目总投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70.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方面19,728.93万元,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6,139.17万元,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1,021.90万元,雨露计划180.00万元。

(一)产业发展发面

面对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发展小、散、弱现实情况紧紧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全市一强多精产业发展思路,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加快组织化发展,帮助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保证完成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任务。

1.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10,856.01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各种特色种植基地建设、水果种植基地建设、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建设项目、农特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奖补项目、其他产业基地建设。

绩效目标:完成各种特色种植基地建设、水果种植基地建设、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建设项目、农特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奖补项目、其他产业基地建设,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收入渠道,改善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畜牧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6,177.92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牦牛养殖基地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尼西鸡养殖基地建设、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项目建设、高原牦牛品种改良项目建设、特色畜禽饲草加工建设项目、育肥场建设项目,形成特色养殖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人均收入。

绩效目标:完成牦牛养殖基地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尼西鸡养殖基地建设、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项目建设、高原牦牛品种改良项目建设,改善当地养殖产业的现状,形成当地特色养殖产业,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提升当地居民的人均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林业改革发展项目

资金规模:115.00万元

实施地点:建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通过实施 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改善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现状,促进香格里拉市林业产业发展。

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实现林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进度计划:202311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4.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资金规模:1,48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通过实施10个乡镇空间规划及38个村庄规划项目、香格里拉市洛吉乡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建塘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合理规划香格里拉市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带动农村贫困户增加收入、保障农村居民人居收入提升。

绩效目标:完成10个乡镇空间规划及38个村庄规划项目、香格里拉市洛吉乡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建塘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促进香格里拉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农村居民人居收入增涨,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建塘镇人民政府

5.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资金规模:1,100.00万元

实施地点:11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

建设任务:建设完成农村新建公厕建设项目、农村公厕整改项目、畜禽养殖粪污安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改善当地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实现乡村振兴、产业振兴。

绩效目标:完成农村新建公厕建设项目、农村公厕整改项目、畜禽养殖粪污安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健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机制,改善当地人居生存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

1.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规模:4,055.95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实施田间道路建设、产业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抽水泵站建设项目、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面光沟渠建设项目、田间围栏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当地种植业发展;建设完成一系列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促进产业进一步发展。

绩效目标:完成田间道路建设、产业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抽水泵站建设项目、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面光沟渠建设项目、田间围栏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完成一批灌溉沟渠建设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当地产业发展。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全市11个乡(镇)

2.畜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规模:110.00万元

实施地点:小中甸镇人民政府、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完成小中甸镇和平村林都小组养殖场产业路建设和蜜蜂初加工厂冷库建设项目,促进畜牧产业可持续发展。

绩效目标:完成小中甸镇和平村林都小组养殖场产业路建设和蜜蜂初加工厂冷库建设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长期可持续发展机制,促进产业发展,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小中甸镇人民政府、虎跳峡镇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3.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3,975.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建设完成金江镇吾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坝乡白地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江镇兴文村长江第一湾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百千万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百千万精品示范村项目,带动当地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当地民生环境,增加人均收入。

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完成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当地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当地民生环境,增加人均收入。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全市11个乡(镇)、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和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4.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2,513.34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建设完成农村供水集中保障项目、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虎跳峡镇长胜村2023年农村连片补水工程项目,改善全市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

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完成农村供水集中保障项目、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虎跳峡镇长胜村2023年农村连片补水工程项目,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扶持农村低收入人群,增加农村低收入人群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5,484.88万元

实施地点:小中甸镇人民政府、虎跳峡镇人民政府、金江镇人民政府、东旺乡人民政府、五境乡人民政府、三坝乡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提升当地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推动当地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拓宽了当地居民增收致富的渠道。

绩效目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促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提高农业减灾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他方面

1.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

根据迪庆州人社局、迪庆州发改委、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迪人社发〔202189号)要求,鼓励脱贫人员外出务工,增加收入,从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坚持以就业创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资金规模:1,021.9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鼓励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外出稳定打工3个月以上组织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脱贫户、低收入人群,提供4750以上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

绩效目标:对外出稳定打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发放交通补助,鼓励其创收,提高人均收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提高脱贫户、低收入人群的就业率,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11个乡镇

2.雨露计划

资金规模:18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对全市在校大中专及以上贫困学生实施雨露计划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市在校大中专及以上贫困学生提供教育保障,提高当地居民文化水平。

进度计划: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

管理部门: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1.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2.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项目调整明细表

                3.香格里拉市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4.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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