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 《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民办[2019]25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云民儿童[2020]3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9月份起,对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就读的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资金发放方式按季度发放。在发放助学金同时,停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中的中央配套600元/月/人的补助资金。
2023年9月——2023年11月我市符合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的社会散居孤儿有8人,现将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此次应下拨资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实际下拨资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若有人员完成普通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就读或者中途退学的请及时与我股室联系,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1、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1: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 乡镇 | 人数 |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应下拨资金 |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实际下拨资金 | 备注 |
01 | 虎跳峡镇 | 4 | 10000.00 | 10000.00 | |
02 | 建塘镇 | 1 | 2500.00 | 2500.00 | |
03 | 洛吉乡 | 1 | 5000.00 | 5000.00 | |
04 | 金江镇 | 1 | 2500.00 | 2500.00 | |
05 | 格咱乡 | 1 | 2500.00 | 2500.00 | |
合计 | 8 | 20000.00 | 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