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300666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9-07
关于下达2023年9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0:22     浏览次数:337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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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迪庆经济开发区、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3〕4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9月,我市38名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9月应下拨资金47920.00元(肆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实际下拨资金47920.00元(肆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

2023年7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的月人均补助标准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均为1340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6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80元。同时,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不再享受中央配套资金。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及时核准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信息,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联系,同时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9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2023年9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乡镇

人数

9月应下拨资金

9月实际下拨资金

备注

01

小中甸镇

1

1340.00

1340.00


02

虎跳峡镇

7

7580.00

7580.00


03

金江镇

6

8040.00

8040.00


04

尼西乡

2

2680.00

2680.00


05

格咱乡

2

2680.00

2680.00


06

三坝乡

3

4020.00

4020.00


07

东旺乡

4

5360.00

5360.00


08

建塘镇

5

6100.00

6100.00


09

洛吉乡

4

4760.00

4760.00


10

上江乡

1

1340.00

1340.00


11

五境乡

3

4020.00

4020.00


合计


38

47920.00

47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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